潮安区江东镇民营经济发展区进园路(S504线江东段
改建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安区江东镇民营经济发展区进园路(S504线江东段改建工程)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潮安区江东镇民营经济发展区进园路(S504线江东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7-445103-04-01-131297。资金来源为潮安区财政统筹安排。该项目为潮安区“百千万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潮州市潮安区公路事务中心,业主单位为:潮州市潮安区公路事务中心。根据《关于省道S504线江东段改建工程项目分期实施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4】107号),本项目分期实施,第二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标段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起点为江东高速口,终点接S505线(圆山路口)。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线长5.945公里,支线长3.69 公里。项目主线采用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道路标准段宽20米,双向4车道;支线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道路标准段宽7米;主线设计速度为40km/h,支线设计速度为20km/h;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项目分二标段实施,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
2.3 招标范围:第二标段建设内容:主线长1.3km(桩号K4+700~K6+000)。道路全长约1.3km,主要为旧路改造,路线呈东西走向。起点为江东高速口,起点桩号为K4+700,终点接S505线(圆山路口),终点桩号为K6+000,道路全长1.3km,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采用为40km/h,双向4车道,道路标准段宽度20m;全线配套建设雨水管(最大管径1000mm)、污水管(最大管径800mm),设置涵洞1座(长30米),纵向箱涵(4*1.5m,长度612m),同步完善沿线排水、照明、绿化、安全设施等。
备注:本项目最高限价5900.5233万元,其中公路部分约2181万元,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含土石方及防护支挡)约1239万元,交叉口工程约340万元,桥涵工程约78万元,交通安全设施约95万元,绿化工程约66万元,客运停靠站约67万元,交通疏解约296万元;市政部分约3457万元,包含:监控设施约147万元,电气工程约484万元(其中通信工程约180万元),市政污水及雨水工程约2826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2.4 第二标段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59005233.00元,其中安全生产费801159.00元,暂估价2334948.00元,暂列金额2613534.00元。安全生产费、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参与价格竞争。
备注: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修订)》(潮府规[2022]3号)第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金额填报,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材料、设备的暂估价达到法定应当招标限额的,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和最高限价,明确施工配合费并把施工配合费列入最高限价中,由总承包单位在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以分包单位名义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分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质量要求。”第十七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无法提供专业工程的图纸或者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暂估该部分工程的造价,并明确暂估价部分工程的定价方法或者结算原则。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估价不能超过本工程按照图纸计算的建安工程造价的15%,实际价格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规定确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填报,不作为结算依据。该部分工程预算价超过招标文件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且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招标人应当进入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该部分工程的承包人,否则视为规避招标。”
2.5 计划施工工期:12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应具备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拟派本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负责人由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以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负责人与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也可另外拟派。
3.4 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应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总工不可为同一人。
3.5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广东省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7 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8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9 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10 广东省外的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方)及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负责人必须已在新版“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s://jydj.gdcic.net/)系统办理诚信信息登记业务。
3.11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
3.1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牵头人必须由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担任: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09时30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4.2 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2 月 25 日09时30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电子投标系统(评定分离)使用指南-投标人(2025版)》,咨询电话 0768-2393020)。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 30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一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潮安区庵埠镇彩文路
电话:0768-581027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安北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苏工
电话:0768-2393053 电话:0768-5811732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花边岭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王工
电话: 13631004418
2026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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