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所采用网络竞价方式采购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WUEECG202515373
(二)采购方名称:遂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遂宁产投集团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四)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所
二、采购要求及其规格要求
(一)项目最高限价14万元,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采购清单
1.采购内容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室内P1.86LED屏 | 1 | 套 | 大会议室 |
会议扩声系统 | 1 | 套 | / |
LED会标屏 | 1 | 套 | 党建会标屏 |
2.技术参数:见附件3。(请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采购《采购设备参数详表》仔细了解本项目所有货品的参数并作出响应)
(三)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配件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涉及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所提供产品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成交供应商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 质量不符合合同及竞价文件规定标准,采购方可拒收;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者终止履行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其他要求
(1)培训服务: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独立操作全套系统。
(2)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四)安全责任要求
在履行本项目期间,成交供应商将自行负责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因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报价要求
成交价是完成本项目所要求购买货物落地、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质保期内维护保养、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全部费用。若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的合同价不作任何调整。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供应商在报名时须上传以下相关响应材料,格式见附件2)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1)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发布。
(2)供应商报名事项:本项目公告期及报名时间如下
2025年8月6日9:00至2025年8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www.swuee.com),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采购相关资料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即为意向供应商。
五、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缴纳事项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5万元 (大写:伍仟元整)。
2.竞价保证金交纳方式: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交款账户名称和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3.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竞价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达西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若有质疑或投诉的,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成),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的保证金;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2.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还有权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2)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4)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供应商提交《意向供应申请书》后,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10)供应商在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11)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2)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3)所有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由此给采购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直接在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六、响应材料(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提供授权书方式为不属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格式详见附件1,提供相应资料须加盖鲜章上传)
(二)供应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相应资料须加盖鲜章上传)
(三)资格性响应及采购其它承诺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附件2,,提供相应资料须加盖鲜章上传)
(四)应答表。(格式详见附件3,,提供相应资料须签字并加盖鲜章上传)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4,,提供相应资料须加盖鲜章上传)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鲜章, 2025年8月10日17:00 前线上提交(上传)至阳光采购平台以供资格审查。
注: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查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查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与网络竞价,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七、竞价资格
在2025年8月10日17:00前完成上述第三、四、五、六条程序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获得本项目的竞价资格。取得竞价资格后,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资格不能转让。
备注:1.未按照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采购文件、提交响应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2.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上传资料,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八、网络竞价成交规则
(一)网络竞价系统网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swueecg.com/#/index)。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2家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则本次采购终止。
2.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2家以上(含2家)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其中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查供应商上传的资料。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在项目报名截止后,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审核情况另行通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金额):14万元
2.单次最低减价幅度:1000元
3.单次最高减价倍数(取整数倍):5倍
4.限时报价期:15分钟
5.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取得竞价资格的意向供应商,须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进入阳光采购平台“投标网络竞价大厅”,根据竞价规则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竞价结束,报价最低者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九、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亲自参与竞价且务必注意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报价等),均视为供应商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会开始前,需登录西南联交所招采平台(https://www.swuee.com/#/purchase/index)自行熟悉网络竞价的相关操作。凡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供应商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凡因互联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位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实施本项目的成本。成交后,无故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或拒签合同的供应商,将从西南联交所供应商库剔除,并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
十、合同签订、交货验收及价款结算
(一)签订合同
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遂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若供应商未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服务期限
1.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要求送货,并提供货物的附属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合同约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送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 个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验收: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1.完成全部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
2.投入试运行后正常运行1个月,经采购人确认,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验收标准如下:
1.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方和供应商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存在相互抵触或异议,由采购方在采购相应的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标准及《采购合同》规定之情形,采购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方、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更换、补齐、维修货物的时间计入交货期限,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的违约责任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产品不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相应文件及承诺以及采购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视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付,采购方有权依法追究供货商的违约责任。
4.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采购人验收义务仅限于货物外观、数量、表面质量,供应商不得以通过采购人外观、数量、表面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实质质量要求而不予承担质保、更换等责任的抗辩理由。
(四)价款结算
供应商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足额有效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十一、售后服务事宜
(一)售后服务
技术服务:提供结构安装,焊接,屏体安装,布线,调试,培训,现场支援等服务。
(二)质保要求(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不低于24个月;供应商响应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应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响应执行。
(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在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易耗易损品及人为损坏除外),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更换,保修期内所有更换零部件、上门服务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无需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2)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上门保修服务。接到用户电话或其他形式的报修服务要求30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排除全部故障。若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将在12小时(含确定故障时间)内提供与原商品相同或经采购人认可的同档次备用产品。若需对坏件更换或送修,应先将备件安装到用户使用现场,待坏件维修好后再换回备件。免收任何费用(如部件费、人工费等)。
(3)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在连续二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方退货或更换同品牌、 同型号、同质量的新设备,或无偿更换经用户认可的优于原设备的新设备。
(4)质保期外,成交供应商更换货物费用(包括零部件)按成本价结算。
(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鲜章,此项承诺内容已包含在附件2,不用单独提供)。
十二、供应商的响应格式
见附件。
十三、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金额详见附件4《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2号市民中心四号花瓣四楼4404室
联 系 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27995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所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2号市民中心四号花瓣四楼4426室
联 系 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0825-2310211
咨询联交所招采平台注册、获取文件、文件下载、缴费等相关问题请拨打:028-86123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