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大湾区建设有限公司
华能玉林18MW户用光伏EPC项目
光伏组件、逆变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中铁建大湾区建设有限公司华能玉林18MW户用光伏EPC项目经理部牵头组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使用单位:中铁建大湾区建设有限公司华能玉林18MW户用光伏EPC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逆变器(见物资明细表)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采购依据: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2001年第12号)
(5)《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等
1.1 华能玉林18MW户用光伏EPC项目
华能玉林18MW户用光伏EPC项目为新能源EPC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江西旺景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单位: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单位:广西万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广西玉林市福绵区福绵镇;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公告附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6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按招标单位要求,将以下资料分别扫描并做好文件标题上传至《铁建云采》www.crccep.cn 。【具体操作详见《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V3.0》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法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需要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线上审核通过以上传资料后,投标人即可线上获取查看【标书】即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通过《铁建云采》www.crccep.cn 线上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完整版PDF扫描件;
5.2 开标后需将以下资料发送到邮箱1035112887@qq.com。
(1)报价签字盖章扫描件;(2)报价Excel电子版本。
投标报价:投标人须在2025年5月30日 9 时 30 分前在网站上填报价格并按要求上传附件(线上填报价格应与附件上传的价格要一致,否则以签字盖章附件版为准)。
5.2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通知。
6.1开标时间为: 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开标。
6.2开标地点为: 南宁市长福路伽晟广场中铁建大湾建设有限公司南宁经营部办公会议室。
同时利用腾讯会议形式远程共享屏幕开标(会议号:921432293),各供应商通过腾讯会议参与网络开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铁建云采(http://www.crccep.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采 购 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官坦村兴业路
联 系 人:李青
电话:15678054709
电子邮箱:zt25jqsxmb@163.com
纪检办公室电话:020-31005575
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1035112887@qq.com
举报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铁建环球中心2号楼19楼511400
2025年5月8日
附表一
公开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标书费 (元/包件) | 投标保证金(元/包件) | 备注 |
1 | 太阳能组件 | TWMND-78HD635 | 瓦 | 1149350 | ①营业范围要求: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生产企业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招标材料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②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有每年产量不低于采购材料5倍数量; ③财务能力要求:近2年的综合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经销商近2年的综合销售收入达200万元以上。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提供的货物必须按照国标、部标和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保证将货物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交货地点。 ⑤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及供应材料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⑥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3年内与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大湾区建设有限公司有诉讼的一律不得参与投标。 | / | / | 太阳能组件包含太阳能电池板及全套设备、逆变器为全套可直接安装使用设备 |
2 | 太阳能组件 | TWMND-78HD640 | 瓦 | 9600 | ||||
3 | 逆变器 | MAX125KTL3-X2LV | 台 | 2 | ||||
4 | 逆变器 | MAX100KTL3-X2LV | 台 | 1 | ||||
5 | 逆变器 | MID50KTL3-X2(PRO.E) | 台 | 6 | ||||
6 | 逆变器 | MID40KTL3-X2(PRO.E) | 台 | 5 | ||||
7 | 逆变器 | MID36KTL3-X(PRO.E) | 台 | 4 | ||||
8 | 逆变器 | MID30KTL3-X2(PRO.E) | 台 | 1 | ||||
9 | 逆变器 | MOD15KTL3-X(PRO) | 台 | 4 | ||||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CRCC-2516W-2025-013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邮寄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年月日 | ||||
备注 |
(注意:邮件标题请写清楚公司名称+购买**材料招标文件。卖标书截止日,购买电子标书。)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
1.1.2 | 招标编号 | CRCC-2516W-2025-013 |
1.1.3 | 招标方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中铁建大湾区建设有限公司) |
1.1.5 | 项目名称 | 中铁建大湾区建设有限公司华能玉林18MW户用光伏EPC项目经理部 |
1.3.1 | 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或供应能力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其他情形: ①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招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②自招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2年内,被推荐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③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④近三年(2022年-2025年)内受过县市级以上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的。 ⑤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⑥在铁建警示名录内 |
1.9.1 | 招标预备会 | √ 不召开 □召开 |
1.9.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8日17时30分 |
1.9.3 | 招标方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9日12时00分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9日12时00分 |
2.2.2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接到招标文件澄清后24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接到招标文件修改后24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 12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具体见招标公告附表1。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3.5.4 | 质量保证证明能力 | 详见招标公告。 |
3.5.5 |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合同份数、年份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 |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3.5.10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或)加盖单位公章。 |
4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电子开标的方式,通过铁建云采(http://www.crccep.cn/)线上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报价、上传附件:(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完整版PDF扫描件;(2)报价签字盖章扫描件; |
4.1 | CA申请 | 投标人须提前在铁建云平台完成CA认证申请,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V3.0》附件】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5年5月30日9时30分 腾讯视频会议,会议号:921432293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各供应商9:00进入腾讯会议。 9:30开标人员当众开启报价,并审核各单位在广招网上报价及上传附件是否合规。 对报价合规的供应商按价格由底至高排序,并公示大家。 评委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各供应商对开标存在疑问进行提问,评委及招标人现场在线答疑。 |
7.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方代表不少于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4人。 |
7.3.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10.2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
10.3 |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2、若中标后,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 |
1.1.1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后现进行招标。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招标公告;
(2)保供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
(3)财务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
(5)供货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6)履约信用要求:见招标公告;
(7)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投标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招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7)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招标预备会、提出问题及澄清
1.9.1本次招标不召开招标预备会。
1.9.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招标方澄清 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1本招标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次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方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将电子文档(扫描件及可编辑文档),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确认通知格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附件五)。
2.3.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投标报价资料;
(6)投标人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0)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1)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证明材料;
(12)其他材料。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增值税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列明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率、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等。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方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招标有效期。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招标公告附表1中要求的金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供相应投标包件的投标保证金,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代理机构最迟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后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许可和认证要求”应附招标公告附表1要求的许可和认证要求材料的复印件。
3.5.3“供货能力证明”可附企业的主要生产物资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物资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物资(设施)等证明材料。
3.5.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
3.5.6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7“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5.8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招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9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0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物资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文件
各供应商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只须按招标公告第一次报价时的要求将相关资料顺序并在规格时间内上传,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按废标处理。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方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9:20打开腾讯会议(视频号:921432293),远程开标供应商登录。
2.9:30开标人员当众审核各供应商的报价和上传附件是否合规。
3.对报价合规的供应商按价格由低至高排序,并公示大家。
4. 评委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 各供应商对开标存在疑问进行提问,评委及招标人现场在线答凝。
6. 评标
6.1.2评标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方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招标公正评标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谈判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招标方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招标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少于3个或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方应重新招标。
按8.1规定重新招标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
招标方不得泄漏开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方串通,不得向招标方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递交投标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签约;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物资种类)开标记录表
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包件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含税) | 增值税率 | 备注 | 签名 |
投标文件为一包一投
招标方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唱标人:
年月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评标委员会
主任:(签字)
年月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种类、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招标方接受,被确定为签约投标人。
中标价: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招标方名称)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种类、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确认通知
(招标方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采购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 |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 | ||
投标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果有)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1.4.2项规定(如果有)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 | ……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 |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6项规定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 | 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
…… | ……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投标物资规格型号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 | …… | ||
3.3.3 | 重大偏差 | 其他情况 | |
…… | ……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选定各包件备选供应商方法:确定中标人后,对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且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能按照中标人同等条件供应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列为备选供应商。
2. 评标委员会
2.1招标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2 技术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5)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投标物资规格型号与招标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
(7)出现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8)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未提供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函的;
(9)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10)其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3.3.4投标报价的评审
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4.2评标价的评定
(1)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招标方根据实际确定采用),本项目执行一般计税方法,投标人的报价实行价税分离,需注明不含税价和税率,评定时按照“评审价格”来进行比较。首先将每个投标人报价转化为评审价格,再按计算出来的评审价格进行比较。比价公式为:投标人评审价格=净价+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其中: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标人,其“净价”是指投标人的不含税总价;对于只能提供普通发票的投标人,“净价”即是投标人的含税总价,其进项抵扣税率为0%;附加税率包含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各单位设备物资部门可与财务部门咨询确定当地附加税率。
(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
(5)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的唱标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6)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唱标价与招标方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3.5投标文件的拒绝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6评标结果
3.6.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并按铁道部规定的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方式推荐排序前1至3名的中标候选人。
3.6.2中标能力: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办法推荐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3.6.3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6.4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方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方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
3.7拒绝所有投标
3.7.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方利益的。
4. 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