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对FJTH2025001、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9时00分00秒(北京)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2025001
项目名称: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包1(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战略研究)):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年,战略研究)
1(份)
否
编制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具体包括梳理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基础,分析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机遇、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及存在的不足,提出2030年、2035年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等。
1,0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3历天内提交初稿;16历天内提交根据采购单位的相关要求、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稿。
采购包2(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电动航空产业项目引进落地方案)):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电动航空产业项目引进落地方案)
1(份)
否
编制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电动航空产业项目引进落地方案),包含电动航空产业链构建、应用场景培育、产业政策制定、地方政府打造低空经济实施步骤和实施路径等。
2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3历天内提交初稿;16历天内提交根据采购单位的相关要求、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稿。
采购包3(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新型储能产业园建设方案)):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3,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20039900-其他咨询服务
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新型储能产业园建设方案)
1(份)
否
编制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新型储能产业园建设方案),包含电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产业园定位、功能布局策略、建设规划等整体性建设方案和运营发展建议。
3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3历天内提交初稿;16历天内提交根据采购单位的相关要求、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2025-05-06至2025-05-1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2025-05-20 09:00:00(北京)(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