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制电路板设计与激光成型工程实践中心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202507080014-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工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裕农社区旺旺西路366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科瑞特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麓谷大道627号麓谷新长海中心B2栋二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印制电路板设计与激光成型工程实践中心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精密裁板机 | 教学仪器 | MCM1200 | 台 | 1 | 5700 |
2 | 数控钻铣雕一体机 | 教学仪器 | DCD3800E | 台 | 4 | 751800 |
3 | 金属过孔机 | 教学仪器 | MHM3600 | 台 | 1 | 33680 |
4 | 线路板抛光机 | 教学仪器 | BFM1200 | 台 | 1 | 38650 |
5 | 印制电路激光成型机 | 教学仪器 | LCM6200B | 台 | 2 | 839600 |
6 | 字符喷印机 | 教学仪器 | WPM5200 | 台 | 1 | 187800 |
7 | 全自动PCB油墨印制机 | 教学仪器 | A0P6200 | 台 | 1 | 167900 |
8 | 油墨固化机 | 教学仪器 | PSB2200 | 台 | 1 | 9750 |
9 | 多功能钻铣床 | 教学仪器 | Zx53 | 台 | 1 | 19600 |
10 | 3D打印机 | 教学仪器 | F200 | 台 | 1 | 28500 |
11 | 高精度大尺寸3D打印机 | 教学仪器 | F3CL Pro SPEED | 台 | 1 | 76800 |
12 | 逆向扫描仪 | 教学仪器 | T1 | 台 | 1 | 21600 |
13 | 激光打标机 | 教学仪器 | 定制 | 台 | 1 | 37600 |
14 | 精密微型钻床 | 教学仪器 | MPD1200 | 台 | 2 | 1600 |
15 | 彩色激光打印机(三合一) | 其他办公设备 | MC2600DNW | 台 | 1 | 8000 |
16 | 台式电脑 | 中型计算机 | 慧天M5-A242 | 台 | 2 | 14000 |
17 | 空调 | 空调机 | KFR-72LW/ (72536) | 台 | 1 | 3700 |
18 | 教师工作台 | 其他台、桌类 | 定制 | 张 | 1 | 950 |
19 | 教师工作椅 | 其他椅凳类 | 定制 | 张 | 1 | 760 |
20 | 实训工作台 | 其他椅凳类 | 定制 | 张 | 20 | 19000 |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2361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叁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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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单价 | 总价 |
1 | 精密裁板机 | 1 | 台 | MCM1200 | 科瑞特/长沙 | 5700 | 5700 |
2 | 数控钻铣雕一体机(含数控钻铣雕一体机上位机控制软件V1.0) | 4 | 台 | DCD3800E | 科瑞特/长沙 | 187950 | 751800 |
3 | 智能金属过孔机(含金属过孔机控制软件V1.2) | 1 | 台 | MHM3600 | 科瑞特/长沙 | 33680 | 33680 |
4 | 全自动线路板抛光机(含全自动线路板抛光控制软件V2.0) | 1 | 台 | BFM1200 | 科瑞特/长沙 | 38650 | 38650 |
5 | 印制电路激光成型机(含印制电路激光成型机上位机控制软件V1.0) | 2 | 台 | LCM6200B | 科瑞特/长沙 | 419800 | 839600 |
6 | 全自动字符喷印机(含全自动字符喷印机上位机控制软件V1.0) | 1 | 台 | WPM5200 | 科瑞特/长沙 | 187800 | 187800 |
7 | 全自动PCB油墨印制机(含PCB油墨印制机控制软件V2.0) | 1 | 台 | AOP6200 | 科瑞特/长沙 | 167900 | 167900 |
8 | 油墨固化机 | 1 | 台 | PSB2200 | 科瑞特/长沙 | 9750 | 9750 |
9 | 多功能钻铣床 | 1 | 台 | Zx53 | 科瑞特/长沙 | 19600 | 19600 |
10 | 3D打印机 | 1 | 台 | F200 | 磐纹/上海 | 28500 | 28500 |
11 | 高精度大尺寸3D打印机 | 1 | 台 | F3CL Pro SPEED | 磐纹/上海 | 76800 | 76800 |
12 | 逆向扫描仪 | 1 | 台 | T1 | 磐纹/上海 | 21600 | 21600 |
13 | 激光打标机 | 1 | 台 | 定制 | 科瑞特/长沙 | 37600 | 37600 |
14 | 精密微型钻床 | 2 | 台 | MPD1200 | 科瑞特/长沙 | 800 | 1600 |
15 | 彩色激光打印机(三合一) | 1 | 台 | MC2600DNW | 至像/深圳 | 8000 | 8000 |
16 | 台式电脑 | 2 | 台 | 慧天M5-A242 | 慧天/武汉 | 7000 | 14000 |
17 | 空调 | 1 | 台 | KFR-72LW/(72536) | 格力/珠海 | 3700 | 3700 |
18 | 教师工作台 | 1 | 张 | 定制 | 科瑞特/长沙 | 950 | 950 |
19 | 教师工作椅 | 1 | 张 | 定制 | 科瑞特/长沙 | 760 | 760 |
20 | 实训工作台 | 20 | 套 | 定制 | 科瑞特/长沙 | 950 | 19000 |
21 | 交互式一体机 | 1 | 台 | FG86EC | seewo/广州 | 34500 | 34500 |
22 | 货架 | 2 | 个 | 定制 | 科瑞特/长沙 | 550 | 1100 |
23 | 智能门锁 | 4 | 把 | / | 德施曼/杭州 | 920 | 3680 |
24 | 3孔插座 | 25 | 个 | / | 公牛/浙江 | 70 | 1750 |
25 | 5孔插座 | 10 | 个 | / | 公牛/浙江 | 90 | 900 |
26 | 排插 | 32 | 个 | / | 公牛/浙江 | 90 | 2880 |
27 | 装修 | 1 | 间 | / | 科瑞特/长沙 | 50000 | 50000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陆万壹仟捌佰元整 (2361800.00 ) |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项目整体质保期 5 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产品投标报价内。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质保期高于合同要求,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质保期为准。
(3)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或安装调试原因引起的全部维修费用(包括更换零配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质保期满后由乙方免费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并按最低价格提供所需系统配件。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
(1)定期维护,乙方应根据投标时提出设备软件及运行环境的定期维护计划进行定期维护。
(2)对甲方要求的不定期维护提出响应措施,并进行实施。
4.2技术支持
咨询服务,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 7×24 小时故障响应服务,接到通知后 2 小时内响应,一般性故障在 1 日内解决,复杂性故障在 3 日内提供解决方案并指派专人至现场解决。
(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当日内提供设备所需更换的任何备品备件。
5.其他要求
5.1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 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5.2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工业学院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送货、安装、调试、培训,全部完成且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61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送货、安装、 调试、培训,全部完成且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浦发银行长沙河西支行(湖南科瑞特科技有限公司:66100154700000837)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须按长财采购〔2024〕5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外包装检查
仪器设备到达后,使用部门应首先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外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箱,一般应做退货处理。
(2)外观检查
开箱后使用部门应首先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碰伤、浸水、锈蚀等现象。
外观有问题的不得组装,作退货处理。
(3)数量验收
1)以政府采购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件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3)数量验收有问题的,应查明原因,责令供货单位按要求限期补齐。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乙方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或招标文件的要求,在现场向甲方技术人员提供培训服务,至甲方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进行简单的故障排除。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乙方是否在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否为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仪器设备和技术资料的交接。
对验收合格应交付使用的仪器设备,需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包括办理资产入库登记、移交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维护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合同复印件等资料。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6)履约验收标准:
(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设备的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或招标文件的要求。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验收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进行。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对于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已拥有或已存在的所有知识产权仍归原有方所有,乙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补足、更换或退货。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装、调试、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
5.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合同价款。
6.为乙方的货物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条件,如提供场地、人员配合等。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货物不存在设计、制作和材料瑕疵,能够实现甲方的使用目的。
5.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装、调试、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对货物的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6.保证所供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货物侵权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迟延交货,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日支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支付因交货延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有权接受延迟交货,也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所供货物因质量问题造成延期交付的,依据本条款第一项内容执行。
4.如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货物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的情形,乙方除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之外,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30%支付违约金。
5.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有)进行弥补,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6.如因乙方的产品缺陷等原因,导致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召回产品,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承担经济和商誉赔偿)。甲方因此承担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
7.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导致甲方自身遭受损失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或遭受监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进行处理并妥善解决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罚款、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开支),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乙方确保一切人员、场地物资的安全,若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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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合同的变更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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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法定代理人: | 贺代贵 | 法定代理人: | 张玉希 |
委托代理人: | 蔡琼 | 委托代理人: | 孙海惠 |
附件列表:
- 附件-技术参数表.docx
- 合同明细.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