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1.6招标内容:“其他事项:1.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
修改为:“其他事项:1.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否。”
2、原招标文件5.1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设计企业资质。”
修改为:“■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企业资质。”
3、原招标文件6.2择优推荐入围方式:“■本项目采用择优推荐入围方式。
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择优推荐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修整系数T值为[5]%(5%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择优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修改为:“■本项目不采用择优推荐入围方式。”
4、原招标文件6.3价格竞争方式:“■本项目不采用价格竞争方式。”
修改为:“■本项目采用价格竞争方式,排序方法为:
■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系数T值为[10]%(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1]%(1%至5%),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5、删除招标文件中的《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化工园区电子化学园区新建道路工程设计总承包择优推荐入围细则》。
招标人:珠海经开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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