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水润蒙山”水利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邑县“水润蒙山”水利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邑县“水润蒙山”水利项目
2.2项目编号:25GCSLPY0001
2.3工程概况:平邑县“水润蒙山”水利项目位于平邑县蒙山金线河、银线河等流域,一标段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清淤工程,生态堰浆砌石砌护、现状石头整理摆放、浆砌块石挡土墙、混凝土坝体,生产桥浆砌石工程、混凝土工程及附属,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清单为准);二标段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清淤工程,生态堰浆砌石砌护、现状石头整理摆放、浆砌块石挡土墙、混凝土坝体,拦河坝修复浆砌石工程,护栏,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清单为准);三标段监理服务内容为施工阶段和保修期全部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平邑县蒙山金线河、银线河等流域。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施工工期:150日历天;监理工期:监理服务周期随建设周期,直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
2.8质保期:一年。
2.9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二标段投标申请人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三标段投标申请人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职称(水利相关专业)以及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5年08月01日08:30至2025年08月07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1099564137@qq.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各投标企业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gpt/010001/jymoreInfo.html)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
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
3、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08月26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4、开标日期:2025年08月26日上午09:00时。
5、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投标保证金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平邑县水利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地址:临沂市平邑县通圣路64号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18053998983
2、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0号半岛大厦8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725958836
3、监督部门:平邑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39-2991907
邮箱:pyxsljjsk@ly.shandong.cn
地址:平邑县通圣路152号
监管部门:平邑县水利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539-2991907受理异议联系人: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理异议联系方式:1572595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