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义新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工厂(一) | 项目代码: | 2506-330703-04-01-637833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市金东区东片城市开发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正涵南街459号长丰新城8幢1-105室 联系人:徐益敏 电话:13588294373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9楼 联系人:章紫昕 电话:15757949723 |
项目概况: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与管理、竣工图编制、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主要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2.2.1设计范围:根据项目要求在已完成审批的初步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设计,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总平面,海绵城市设计、土建(建筑、结构)、安装[给水(含生产、生活用冷、热水)、排水、暖通、强电、消防等]、钢结构设计、动力工艺系统设计、装修设计(公共部位精装修和二次精装修设计)、设备基础设计、外立面设计(含幕墙)、弱电设计、电气设计、燃气设计、无障碍设计、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智能化设计、泛光设计、附属工程(绿化、景观、道路、管网、照明、围墙、门卫等)设计、交通标识(含标识、标牌及设施)及红线外路口处市政附属景观设计等所有配套专业工程设计,根据城市设计、控规、可研、人流提供功能布局和方案优化等。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要。2.2.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要求,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且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仪器设备、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设备和装置。2.2.3 施工范围:完成建设项目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交付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桩基、土石方、结构、建筑、安装(给排水、暖通、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抗震支架、精装修、消防、电梯、充电桩、幕墙、标志标识、室外附属(室外景观绿化、道路、照明、给排水、围墙等)、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含开闭所土建,开闭所到变电所电缆及变电所工程)、无障碍、海绵城市、VOC废气处理设备系统、空压站房工程、燃气工程、自来水接入工程、三网合一5G信号覆盖及基站工程等建设内容的施工。还包括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七通一平等临时设施工程(如包含施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场地土方填筑、临时水、电、路、讯、气,通至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招标人的现场办公等临时建筑的搭拆等,其中临时水电包含临时变压器申请,电表独立安装,与市政接驳点的水表安装等)。具体以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2.2.4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1)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项目各阶段服务(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和其他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以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2)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含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服务工作。 | ||
招标规模: | 项目主要建设金义新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科技创新产业园相关标准工厂,用地面积约304亩,建筑面积约18.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座单层(局部2层)标准厂房、一座2层综合服务中心和一座单层能源中心等。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金义新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科技创新产业园-标准工厂(一)工程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3307030800007439003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780,000,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一)投标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二个条件中任意一个条件,联合体投标的,指所有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①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所有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2)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 年 月 日以来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1-30至2026-03-02,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3-02,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行政监督机构: | 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9-82190951 |
信息来源: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区分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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