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25881
项目名称:辽宁省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35300
最高限价(元):6235300
采购需求:查看
根据《“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建立以饮用水水源和国家重点生态区域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控为重点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的要求,为配合全国“十五五”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工作,形成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一张图”,启动辽宁省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一、工作内容
(一)集成全省监测井信息。梳理分析地下水重点监测对象的基本信息、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集成全省域范围内已有监测井基础信息。
(二)构建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基于已有监测井和“一区两场”等基本信息,整合评估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现状,形成长期监测井清单和需封井回填井清单。结合长期监测井调查监测情况,补充优化地下水环境监测井位设置,形成省级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
(三)开展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整合。整合14个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成果,补充划定沈抚示范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完成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成果集成,形成辽宁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一张图”。
二、工作成果
通过项目实施,对全省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进行整合优化建设,构建形成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补充沈抚示范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空白区域,形成辽宁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一张图”。
三、资金预算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62353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底之前(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23时59分至2025年06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36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20层,2008房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递交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联系方式:024-62788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36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20层,2008房间
联系方式:024-23180166
邮箱地址:lnbfzbyxgs@163.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9550880222173100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伟
电话:024-2318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