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BJZZXDCG202506125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部分)及备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93,901.00元,招标人为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BJZZXDCG2025061251
项目名称:2025年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部分)及备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3,180.00元
最高限价:213,180.00元。
采购需求:2025年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部分)及备品采购项目(六标包:冻货 类采购),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 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次年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续签一次,一次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要求不兼投不兼中,已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的其他标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参与六标包冻 货类采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 及所要求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的供货和储备能力。且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必须是经正 规渠道销售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验的合格产品:
(2)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备案信息采集表,如供应商 为生产厂商,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只经营农副产品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供应商须具备货物储备、调配及应急服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在锦州市内具备所投同类 商品的经营销售场所或仓储场所1处(含)以上,且供应商经营销售或仓储场所面积须≥50 面并配有冷鲜库,并提供经营销售或仓储场所及冷鲜库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营销售或仓储场 所及冷鲜库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场所外观及内部现场彩色照片、自有房产的房照复印件、租赁 房产的房照及租赁协议复印件为准);
(4)供应商须具备拟投入本项目配送服务,且具备保鲜功能的配送车辆2辆(含)以上, 并提供车辆相关证明材料(车辆证明材料以车辆彩色照片、自有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租赁车辆租赁合同及机动车行驶证及有效期内的车辆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5)供应商须具备拟投入本项目配送服务,且具有健康证的配送服务人员2人(含)以上, 并提供服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服务人员证明材料以有效期内的人员健康证、人员劳动合同 或协议复印件为准):
(6)供应商须具有2024年至今正在履行服务的同类食材配送的业绩2项(含)以上,并提 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为准,其配送范围内需包含所投同 类商品);
(7)截至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8)供应商近三年不曾因质量、安全等方面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 需提供)。
(二)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对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随机进行实地考察,如供应商实际情况无法满足本公告中的资格要求,则无法参加项目比选采购,其购买采购文件费用予以返还。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