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唐河县公安局2025年政法转移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0%E6%9C%8830%E6%97%A509%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3%80%82%3C/p%3E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5-125 | |||||||||||
2、项目名称:唐河县公安局2025年政法转移设备购置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33,700.00元 | |||||||||||
最高限价:8337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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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境内; (2)采购内容:侦查中心显示屏系统采购,涉及小间距4K分布式LED显示屏安装购置及配套视频处理系统、智能中控系统、其他集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详见磋商文件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 质保期:2 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一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3、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或社保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5、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6、申请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申请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按照唐河县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申请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唐财购 [2021]18 号的要求,申请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 的,无需再提交上述(3.2)(3.3)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投标 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南阳市) 信息为准(南阳市诚信库网站 https://***/),过期更改的诚信库(南阳 市)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诚信库(南 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 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10月16日 至 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3C/td%3E%3C/tr%3E | |||||||||||
3.方式:网上下载。潜在申请人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交易平台登录” 中的“交易主体登录/注册”进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3C/td%3E%3C/tr%3E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唐 河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https://***/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EF%BC%89%3C/td%3E%3C/tr%3E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申请人须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新 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后缀为.nytf)。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申请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申请人根据手册要 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操作手册可在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唐 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 3、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4、因申请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准备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 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电话: 0377-68513077。 5、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申请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 使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 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后果由投 标企业自行承担。 6、电子投标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 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唐河县公安局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北京大道 | |||||||||||
联系人:孙先生 | |||||||||||
联系方式:0377-6896800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嘉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光武街道人民路与光武路交叉口淯阳新都汇1B楼1505室 | |||||||||||
联系人:刘征 | |||||||||||
联系方式:1810377038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征 | |||||||||||
联系方式:1810377038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