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那曲市五期棚户区改造(一期)维修项目于2026年8月31日已由那城发董纪﹝2026﹞11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那曲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质保金(企业自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那曲市五期棚户区改造(一期)维修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ZX-CG-2026-05
项目名称: 那曲市五期棚户区改造(一期)维修项目
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罗布热地路南侧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估金额:148.00万元,最高限价:148.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内外墙维修、小区附属道路维修、小区暖气管网改造维修、住宅防水维修,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施工劳务及以上资格的独立法人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区外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工程企业备案登记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信誉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无行贿犯罪的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2.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三、投标报名获取文件
3.1请于2026 年10月 28 日至 2026 年10月 30 日,每日上午09:30时-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18:30时(节假日不休息)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那曲羌塘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最少需提供一个近三年(2021年至开标时间)类似已完工的类似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等。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16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那曲市色尼区辽宁中路(国投公司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3个自然日。
和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均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那曲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那曲市色尼区辽宁路(那曲城投酒店)
联 系 人:钱宗辉
电 话:15987467834
招标代理机构:那曲羌塘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5597508060
监督部门:那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科
联系电话:0896—3730287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拉萨中路(那曲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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