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忠路镇茶叶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ESLC-202610QT-00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610QT-003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忠路镇茶叶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8-422802-04-01-80273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硒康达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忠路镇。 建设规模:新建红茶种植基地、绿茶种植基地,主要包括土地清理、土壤改良、灌溉设施、水肥一体化工程、作业机耕路、边坡防护、茶情监测设施、标识标牌、电力系统及配套、产业路改造、防护围栏、智慧化生产辅助工具等茶园基础设施以及茶树种植管护工程等。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包含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勘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勘察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 设计:在给定的项目建设方案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各类合同约定完成的设计任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 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 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仅划分为1个标段,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 合同估算价:124302100.00元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2)资质要求①+②+③:①勘察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完成过一项“类似施工项目”或“类似项目”,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但须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资格要求,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①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②施工员1人: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③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④材料员1人:具有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⑤资料员1人:具有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以上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6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社保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4)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近五年内(“近五年”指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完成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合同金额大于1亿元的市政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以上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5)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三年度未亏损的承诺书,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上述(1)至(8)条须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③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④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链接])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10-28至2026-11-17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链接])、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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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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