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石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海港区段)-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海港区河长制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石门寨镇石河花场峪支流天女小镇段。2.1.2规模:该项目主要对石河(天女小镇段)河道两岸2.1公里岸坡进行生态化改造及两岸1.9公里岸线进行生态化提升;修复1.2公里河床地形地貌形态;对天女小镇段进行4386平方米绿化种植;布置水车广场,布置古代水利机械设备;对石河河湖管护设施进行升级,新增河长管护告示牌、“四个一”设施、在线水质观测点、水位流量视频一体站、水位计及雨量计。2.1.3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河北省石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海港区段)-设备采购。2.1.4数量:1批。2.1.5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2.1.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7供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6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2.2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河北省石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海港区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其他要求: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1.一个制造商仅指项目中关键产品的制造商;关键产品之外的设备不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限制,也无需出具授权书。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2、授权代理人需提供开标前8月、9月、10月养老保险扫描件,附授权委托书后。3、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20 09:00:00至 2025-11-26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禁止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市海港区河长制服务中心,联系人:吕彪,联系电话:0335-3554606;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准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丽、陈彪,联系电话:0335-328899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35-3551528。
电子邮箱:hgqfgjqqk@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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