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1014142080-00292859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
预算编号: 0026-00019875
预算金额(元): 1307792元(国库资金:1307792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307792.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视频会议系统维保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779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最近升级改造的设备已经使用8年,部分利旧设备超过11年以上,并且自2020年以来,视频系统的应用频率不断提高,对视频系统的使用压力不断增强,设备电气性能下降导致不断出现不稳定或损坏,视频会议设施设备故障率逐年提高,对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行产生了严峻的挑战。采购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的维保服务工作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环保节能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采购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26日 10:3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开始至本项目合同签订日期间的项目运行维护工作由原服务单位代为履行,服务费用由本次中标(成交)方承担,上述服务费用测算方法为:运维费用为单次维护费用×维护次数,其他费用据实结算。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89号
联系方式:021-52397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烨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88号(凤创谷创业基地)2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17621764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佳鑫
电 话:1762176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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