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大自然规告字[2026]第1号
经大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总面积 (m2) | 出让面积 (m2)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m) | |||||||
2026-1号 | 大城县津保路以南 | 商业用地 | 15363.6 | 58657.39 | ≤3.0 | ≤65 | ≥20 | ≤35 | 40 | 2500 |
工业用地 | 43293.79 | ≥0.8 | ≥40 | ≤20 | ≤40 | 50 | ||||
道路 | 250.52 | |||||||||
备注 | 2026-1号地块按标准地出让。 | |||||||||
上述公示内容以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出让文件《竞买须知》中确定的内容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并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的其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5日到大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2月5日16时整之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大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5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2026年2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买号牌。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6年2月9日09时00分在大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
六、有意竞买者可自行现场踏勘,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全部现状。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此次出让地块中2026-1号地块为标准地出让地块,根据《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宗地其他情况详见出让须知。
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ebpr.gov.cn/index.html)、《廊坊日报》进行查询。
七、竞买成交后,将按规定收取应收的费用。
联系地址:大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13131660714
联 系 人:王女士
大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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