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麟游县招贤镇堡子低碳广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C座10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25(ZB)05021.
项目名称:麟游县招贤镇堡子低碳广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麟游县招贤镇堡子低碳广场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7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9,185.5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麟游县招贤镇堡子低碳广场改造工程 | 1(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47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招贤镇堡子低碳广场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招贤镇堡子低碳广场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 B 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提供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
5)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3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至 2025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C座10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裕隆大厦6楼607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裕隆大厦6楼6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裕隆大厦6楼609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
地址:麟游县招贤镇8号
联系方式:15775968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C座1001
联系方式:0917-3253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
电话:0917-3253567
正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