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江苏骏瑞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9132050966895287XQ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湖西路599号 | 91.25(均分制) | 0.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的职工食堂进行蔬菜、肉类(新鲜肉、鱼、虾等)、冷冻食材(黄鱼,鸡腿,鸡爪,鹅爪等)、豆制品、水产等进行统一配送。 服务要求:肉类(含家禽、鱼、肉、冷鲜肉及冷冻肉等)、豆制品必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三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合同金额满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服务标准: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方敏、王承茜、崔君、卢远、鞠炎红、钱雄杰、朱培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1000~5000万元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伍佰元整(¥161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2666号
联系人:钮晓丽
联系电话:0512-82881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
联系人:戴亚丽、盛晓蓉、顾成飞、沈宇
联系电话:0512-63663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亚丽、盛晓蓉、顾成飞、沈宇
电话:0512-636638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