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滤芯等物资采购项目(2025-2027年)
网上比价公告
一、基本信息
比选人名称: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2号
联系人: 谢工
电 话: 020-83158199
二、项目概况
2.1比价内容: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滤芯等物资采购项目(2025-2027年)
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2.2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不含税价):人民币 叁拾捌万捌仟陆佰零肆元柒角玖分 (即¥388604.79元),其中海珠1号线28149.20元、上海华为维保项目360455.59元。响应人须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进行报价,所报不含税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控制价,且各分项不含税总报价不得超过各分项控制价,否则报价视为无效。
三、公告时间、澄清时间及方式、提报资审资料及报价时间:
3.1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8日 ,17∶00止;
3.2澄清时间及方式:各响应人如有澄清,请于本公告时间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时不得上传与澄清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则其后续报价无效。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在城轨采购网公告通知。
3.3提报资审资料及报价时间:以业主在城轨采购网公布的报价公告内容为准。
注:以上信息以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公布的为准,请响应人在城轨采购网参与本项目的资审资料提报及报价。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参与比价响应人须在城轨采购网完成注册加盟,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二)在报名截止前,响应人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三)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五)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且无负偏离(格式见附件)。
(六)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七)在本项目最终报价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八)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两个网站查询下载完整信息报告为支撑材料(盖公章)。其中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信用信息:打印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企业近3年年报信息等(新注册或不满足3年年报需提供说明)。
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滤芯等物资采购项目(2025-2027年)
网上比价公告
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业主)就 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滤芯等物资采购项目(2025-2027年)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在城轨采购网(网址:www.mtrmart.com)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比价,响应人须在比价公告期限内提出澄清,澄清结束后进入报价环节,响应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比价保证金、报价及解密。响应人参与报价视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合同条款。
备注:请合格的响应人完成城轨采购网注册加盟后参与项目。
一、比价内容: 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滤芯等物资采购项目(2025-2027年)
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 “货物清单”,该清单同时作为本采购项目合同的附件。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测数,实际供货数量以合同有效期内每次甲方实际下单的供货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3年,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在有效采购期内合同单价固定不变。如在到达上述期限前,实际供货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控制总额100%后,则有效采购期终止。合同不含增值税控制额为“采购清单”的供货数量乘以不含税的报价单价。
二、本项目控制价为 388604.79 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海珠1号线28149.20元、上海华为项目360455.59元)响应人须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进行报价,所报不含税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控制价,且各分项不含税总报价不得超过各分项控制价,否则报价视为无效。同时,响应人所报货期超过 120 天,质保期少于 12 个月,报价亦视为无效。
三、公告时间、澄清时间及澄清方式:
(一)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8日,17∶00止;
(二)澄清时间及方式:各响应人如有澄清,请于本公告时间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时不得上传与澄清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则其后续报价无效。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在城轨采购网公告通知。
四、 参与比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与比价响应人须在城轨采购网完成注册加盟,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二)在报名截止前,响应人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三)响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产品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五)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且无负偏离(格式见附件)。
(六)响应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七)在本项目最终报价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五、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资质审查资料,不得上传非报名要求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具体提交时间以报价公告要求的时间为准,响应人须到城轨采购网(网址: 十四、 有关此次比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十五、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价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因此要求变更的,中价人须向业主提供原生产厂出具的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否则,中价人应向业主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的30%的违约金。 十六、有关此次比价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1; 十七、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十八、 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截止时间前向业主书面提出。 (1)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5501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2楼。 (2)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投诉受理电话:(020)8310633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2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海珠区磨碟沙公园有轨电车车辆段 电 话:020-83158199 邮 编:510308 联 系 人:谢工 广州地铁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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