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华路街道庆都首府小区和书香园小区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链接])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11月09日 9 时 3 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6-38 ;
2.项目名称: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华路街道庆都首府小区和书香园小区老旧电梯更新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80000.00 元;最高限价:248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新财公开采购-2026-38 | 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新华路街道庆都首府小区和书香园小区老旧电梯更新项目 | 2480000.00 | 248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新郑市
5.2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资金+旧电梯残值补充+专项维修基金+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
5.3采购范围:本项目更新老旧电梯13部,其中庆都首府小区5部10层电梯,书香园小区8部电梯(19层4部、20层4部),包含老旧电梯拆除、电梯购置、电梯安装、电梯调试、机房及井道土建整改(机房老孔洞修复/机房新孔洞剔凿及回填/工字钢封堵/机房地面修复)、施工门套及过门石施工损坏修复、二次搬运、施工安全措施、候梯厅地面防护、垃圾清运、后期维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5 交 货 期: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 90 日历天;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8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方式
5.9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5.10 项目属性:政府采购货物
5.11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等级为 B 级及以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等级为 B 级及以上);其所投品牌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制造商资质要求。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T 种类: 电梯作业),且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 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及跳转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投标截止时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提供单位负责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书)。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10月20日至 2026 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 00 :00 至 12 :00,下午 12 :00 至 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链接])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 (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打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11月09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链接])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11月09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原件。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版。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 30 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链接])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
4.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后,须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5.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371-62684176,地址:新郑市华夏国际8楼。
6.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河南省新郑市新华路291号
联 系 人:王红丽
联系方式:13903832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联 系 人:张领涛
联系方式:0371-55679792/55679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领涛
联系方式:0371-55679792/5567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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