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台州港大麦屿港务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项目代码:2307-330000-04-01-77050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台州港大麦屿港务二期项目位于台州港大麦屿港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域与陆域两部分。水域部分:拟新建1座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泊位长度360m,其中新增岸线长341m,可靠泊1艘7万吨级集装箱船,本工程设计年通过能力为72万TEU/年。码头通过1座引桥与后方陆域相连,引桥长212m、宽18m。后方陆域配套用地面积约921亩,主要建设集装箱堆场、通用堆场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总投资估算1853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22881万元(其中装卸工艺设备费约为25398万元)。
2.2 招标范围:台州港大麦屿港务二期项目的勘察及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图、码头、引桥、陆域形成与地基处理、道路堆场、装卸工艺、交通工程、生产辅助建筑物、配套工程(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节能、信息与通信控制、绿化等)及连接段航道、疏浚、导助航等工程的勘察(包含水域、陆域勘察及设计阶段的陆域测量等)、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不包含竣工图编制)、相应工艺设备技术规格书的编制、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后续服务及相应的设计专篇(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消防等)及相关科研等全部工作。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满足初步设计的勘察报告,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勘察报告;
(2)提交满足初步设计的勘察报告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7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
(3)初步设计批复后15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7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及相应技术规范等资料;
(4)根据发包人项目各项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开展各项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等招标资料;
(5)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包含缺陷责任期。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成员),并同时具备 ①、②项资质或由①、②项资质组成的联合体: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并负责委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以及权利义务等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4%EF%BC%8E%E6%8A%80%E6%9C%AF%E6%88%90%E6%9E%9C%E7%BB%8F%E6%B5%8E%E8%A1%A5%E5%81%BF%3C/strong%3E%3C/p%3E%3Cp%3E%E6%9C%AC%E6%AC%A1%E6%8B%9B%E6%A0%87%E5%AF%B9%E6%9C%AA%E4%B8%AD%E6%A0%87%E4%BA%BA%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7%9A%84%E6%8A%80%E6%9C%AF%E6%88%90%E6%9E%9C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网址:http://***/%EF%BC%89%E4%B8%8A%E4%B8%8B%E8%BD%BD%E6%96%B9%E5%BC%8F%E5%8F%91%E6%94%BE%E3%80%82%3C/p%3E%3Cp%3E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5.3 潜在投标人须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中注册并核验通过。
5.4 未取得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CA数字证书。
5.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12月10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人将于2025年12月12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本项目投标时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F%BC%88%E8%AF%A6%E8%A7%81%E5%8F%B0%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2%80%9C%E6%B5%99%E9%87%8C%E6%8B%9B%E6%A0%87%E2%80%9D%E6%95%B0%E5%AD%97%E5%B9%B3%E5%8F%B0%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3Cp%3E6.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http://***/)%E3%80%81%E6%B5%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5%B9%B3%E5%8F%B0(https://ggzy.zj.gov.cn/%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8%EF%BC%8E%E7%9B%91%E7%9D%A3%E9%83%A8%E9%97%A8%3C/strong%3E%3C/p%3E%3Cp%3E%E7%9B%91%E7%9D%A3%E9%83%A8%E9%97%A8%EF%BC%9A%E6%B5%99%E6%B1%9F%E7%9C%81%E4%BA%A4%E9%80%9A%E8%BF%90%E8%BE%93%E5%8E%85%3C/p%3E%3Cp%3E%E5%9C%B0%E5%9D%80 :浙江省杭州市湖墅南路186-1号
邮政编码:310005
电话 :0571-837896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317604
联系人 :朱老师、林昊
电话 :0576-87333695
传真 :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
邮政编码 :315043
联系人 :李丹亚、丁雅文、杨诗雨、李璐、徐伟波
电话 :0574-87159938、0574-87727358
传真 :/
电子邮件:8574321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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