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交安设施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高新区硅基制造新型显示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交安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高发改统计【2025】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天盛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银行贷款、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遂宁市天盛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高发改统计【2025】3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高新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交通信号系统、违停抓拍系统、交通组织优化、安全隐患整改、停车场市政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范围。
2.4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有关国家设计、施工及验收的规范标准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各成员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01月03日17时00分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sn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报名结束时间为2026年01月03日17时00分)。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遂宁市船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25-8125304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宁市天盛高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遂宁市高新区建坤大厦
邮 编: 629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25-680106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88号熙悦时代中心6号门7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兰先生
项目负责人: 兰瑞林
电 话: 028-866699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12 月 10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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