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造化监狱罪犯伙房用燃油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20674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造化监狱罪犯伙房用燃油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成交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20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投标),备份文件(电子U盘)提交至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B座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及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沈阳造化监狱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4号
联系方式:024-31629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B1101、B1102、B1103、B1104、B1105、B1106
联系方式:024-31809779
邮箱地址:jinguzhaobiao1@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8260102000009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凡、司丹丹、宋长鑫、郝玉、张杨
电话:15840234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