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市政及河道设施灾后重建抢修工程一标段(一期)项目
葫芦岛市南票区市政及河道设施灾后重建抢修工程一标段(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南票区市政及河道设施灾后重建抢修工程一标段(一期)项目已由南票区发改局以南发改字【2024】1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本级预算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0%,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
建设规模:
1、步道恢复铺彩砖4347平方米;路灯重建43盏;挡 墙修建63米;
2、 仰斜式浆砌石墙护岸2.144km(其中左岸1.092km、 右岸 1.052km); 滚水坝重建5座;新修护栏1086.75米;
3、固滨笼护脚防护4.571km(左岸2.231km、右岸2.340km);
4、河道清淤114182.49 立方米。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62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07月30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标段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市政及河道设施灾后重建抢修工程一标段(一期)
标段编号:E211404ET02000001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葫芦岛市南票区市政及河道设施灾后重建抢修工程一标段(一期)施工
标段类别:工程类-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1645.044238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缴纳方式: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3.4 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5年07月02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7日09:0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5.4 开标方式:
现场集中(现场集中(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 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29-3086333。
2.招标负责人:齐先生,联系方式:1313097444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山路1号
联系人:齐晨子;齐晨子(代办)
电 话:1313097444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
发区11号楼B
联系人: 牛刚
电 话:13904299167
电子邮件: lntdgczxy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