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批次道路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7-511504-04-01-923316】FGQB-020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和自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7-511504-04-01-923316】FGQB-020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拟建项目包括:云山墅周边的站前三街、南六支路、南十路、南十一路、南十二路(南丝绸路以东段)共长约1.03公里(上述道路红线宽度20米);安置房周边的南十八路长约0.77公里(道路红线14米);另外包括相邻规划道路(规划暂无命名,道路红线宽度12米)长约0.9公里。2.3计划工期:项目施工工期为400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5月开工建设,且需在2026年6月完成建设内容,其中南六支路、南十路、南十一路需在2025年6月20号完工,站前三街道路需在2025年8月30号前完工,规划道路及南十二路需在2025年9月30号前完工,南十八路需在2025年12月30号前完成道路水稳层施工,并在2026年6月30号前全部完工。若因土地报批、征地拆迁、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且不可预判性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招标人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考虑环保管控影响项目工期因素,由承包人根据宜宾历年环保管控政策进行预判,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对环保管控影响的工期招标人不进行延长。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2.5主要工作内容:根据项目施工图,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工程、边坡防护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安工程、景观工程(含规划道路旁公园绿地)、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大湾立交、天璇立交隔声屏障、南赵路改道等工程,同时需满足工程清单及施工图纸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01 00:00 至 2025-05-08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22 09:00。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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