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12-00938 二 、 项目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号沈阳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42层中标(成交)金额:38(%)评审总得分:95.49(分)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类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涵盖白塔街道、桃仙街道、人社局、政府办、司法局、发改局、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其部门、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林业和草原事务服务中心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公安分局为主体但涉及到浑南区具体工作的法律服务。合同期内固定常年法律顾问费为20万年。(需要坐班律师1名)服务内容包含上述单位各类诉讼、仲裁、执行、行政复议及全部非诉法律服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如有变动,服从采购人实际需求,不额外增收费用。服务要求:(一)团队配置要求组建6-7名执业律师专属团队,设1名项目负责律师、1名专职坐班律师,人员名单、业绩与投标文件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需提交人员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办案件及非诉业务占比不低于30%,不达标将扣除全额年度顾问费。团队严禁承接与浑南区政府存在利益冲突的法律业务。(二)日常履职要求坐班律师按约定在岗履职,因故缺勤需提前报备。及时完成各类法律服务事项,依规出具合规有效的法律意见书、建议书,全程配合采购人考核及工作安排。(三)核心业务内容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普法宣传;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项目投资、国资处置、信访维稳、国企改制等提供法律论证与风险评估;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文书;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听证、会议、谈判、信访接待;全程代理各类复议、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协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承办各类交办法律事务。(四)案件管理规则实行一案到底原则,合同期及期满后1年内,案件全流程由原承办团队负责;期满1年后未结案由司法局重新分配。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业务分配,我方无条件配合。(五)解约条件团队人员出现违法违规、违反执业纪律、怠于履职、泄露涉密信息、损害采购人利益、拒不配合考核等情形,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具体以双方正式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服务标准:(一)固定顾问费用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费固定为20万元年,不自主报价,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二)专项案件收费标准所有专项案件收费折扣费率≤《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2015》原价的50%,超出即为无效投标。1. 有标的额案件:按中标费率计费,单环节4万元封顶,全流程累计最高16万元;多审级逐级按上一级50%计费,二次起诉不付费;执行案件费用超2000元按2000元计费,征地拆迁类案件按2750元㎡核算标的。2. 无标的额案件:复议转诉讼1000元件,普通无财产案件2000元审,终审胜诉奖励700元件;单独行政复议1000元件;集体复议案件总费用最高5000元。3. 专项法律服务需另行签订合同,经区政府批准、司法局备案后执行。(三)付款方式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并完成财政审批后统一支付费用。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容、王英、宫崇德、李娜、姜宠(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0332元/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332.00(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C座 联系方式:024-24220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华新国际大厦7楼C室 联系方式:024-22815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韩忠金 电 话:024-22815843 十、附件 采购文件:9.16(定稿)公开招标文件-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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