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绿色化工园区规划中央大道与规划冬青路交叉口西南角160亩用地场地平整及进场临时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来宾绿色化工园区规划中央大道与规划冬青路交叉口西南角160亩用地场地平整及进场临时路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3002881002450001 | ||
招标人 | 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来宾市三江口新区管理委员会 | ||||
代建单位(如有) | 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为年产 15 万吨氧化铁颜料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位于来宾市三江口新区,场坪面积约 160 亩。进场临时道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涵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5日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14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 | ||||
投标报价 | 23786113.54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王柯 证书编号:桂245141442493 身份证号:411381********1252 | ||||
专职安全员 | 安全员:梁华慧,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9467, 身份证号:450923********538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林业修复项目(重) 2. 环江县扶贫生态移民项目给水系统配套工程(高位水池及管 网)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 | ||||
投标报价 | 23585736.22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黄林锋 证书编号:桂1452020202100802 身份证号:452130********0638 | ||||
专职安全员 | 安全员:梁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7843, 身份证号:452731********001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横县金地学府清华楼、复旦楼—地下室、清华楼、复旦楼工程 2. 巴马瑶族自治县畜禽屠宰加工与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硅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 | ||||
投标报价 | 23435585.37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蒙春金,证书编号:桂245191900660 身份证号:452226******1542 | ||||
专职安全员 | 安全员:张裕朗,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06607, 身份证号:452226*********517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 来宾市第十三中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 武宣县迎春路(星光路至星湖西路段)工程 3. 城南创业园(重)工程总承包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1.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原因:不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条内容提供资料的,未提供技术负责人有效社保。 2.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因: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3.广西鲁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因: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4.博白县建筑工程总公司,原因: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5.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因: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http://zbtb.gxi.gov.cn:9000/)%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B9%BF%E8%A5%BF.%E6%9D%A5%E5%AE%BE)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4231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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