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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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2025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项目--2标段(信都、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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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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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1100287100292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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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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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临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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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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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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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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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临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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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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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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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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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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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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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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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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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4所学校校舍的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和学生厕所进行维修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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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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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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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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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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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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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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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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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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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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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瀚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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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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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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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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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候选人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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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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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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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瀚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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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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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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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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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411.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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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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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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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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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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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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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正恩(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21226192,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2)000233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242619******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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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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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17707;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240219******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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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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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瑶族自治县商务中心(A座、B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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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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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分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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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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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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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旺通建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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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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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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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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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741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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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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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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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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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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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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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岷君(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21436723,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4)0007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032619******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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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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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岱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0957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242719******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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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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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北苑7#、8#学生公寓工程标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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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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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分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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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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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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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晟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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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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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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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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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522.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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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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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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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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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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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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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柳珊(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131439546,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B(2014)0013518;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273119******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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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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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05569;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45033019******29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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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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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昭平镇第二小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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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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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执行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桂建发【2024】5号)的规定,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满分分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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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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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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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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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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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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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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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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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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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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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4529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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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贺州市临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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