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5-84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2025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7月2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2025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本次拟采购项目主要以排水防涝为目的,该批项目的实施能保证区域有效防御相应风险,降低城市内涝风险,改善周边生态环境。通过一系列的改造措施,提高该区域防洪排涝能力,解决区域积水内涝现象。主要包括:片区排水管网改造、排水泵站以及排涝渠道。共15个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74622万元。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采购人建设计划,配合项目建设单位确定本项目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如有)、检测及监测服务等工作的主要内容及采购需求;并根据发改部门批复核准的招标方案,配合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确定各项工作的承包商;办理施工许可证及项目前期及后期的各项验收及备案等手续;配合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相关合同的洽谈签订;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对项目实施、履约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过程中间验收、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管理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止。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管理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单项合同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复的项目概算。
安全控制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工期控制目标:按甲乙双方正式书面确定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完成工程建设并验收移交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期和经双方确认的工期变更外。
招标管理目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界定招标范围,合理划分标段;确保代建项目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合规合法。
协调目标:确保参建各方分工明确,配合顺畅,有序可控。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洛直政采招标(2025)0088号-1 |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2025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 洛阳弘义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8号1幢601 | 4712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68.61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2025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管理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止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段浩浩(组长)、吴冬梅、孙惠贤、尚少莉、马小燕(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下浮51%后收取。
收费金额:30156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龙门大道6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982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 系 人:张艳艳、宁俊丽
联系方式:0379-80866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艳、宁俊丽
联系方式:0379-80866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