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B4202609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池州市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第十批)(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技术参数及要求”项下“■6.8 智慧环境交互系统;■6.9 可视化视觉及语音的硬件及软件系统;■6.10 可实现基于视觉的病人位置识别、旋转防碰撞、一键病人等中心到位、一键CBCT等功能;■6.11 可通过语音功能控制机架运动、协议选择、影像调节和常用工具等”
现更正为:“6.8 智慧环境交互系统;6.9 可视化视觉及语音的硬件及软件系统;6.10 可实现基于视觉的病人位置识别、旋转防碰撞、一键病人等中心到位、一键CBCT等功能;6.11 可通过语音功能控制机架运动、协议选择、影像调节和常用工具等”;
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技术参数及要求”项下“■10.1 具备一体化 Angio FFR 功能”
现更正为:“■10.1 具备一体化 Angio FFR 功能(配备第三方 Angio FFR 功能均予以认可)”;
3.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2.4详细审查”项下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内容: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2、技术参数及要求”—“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指标项,共10项,共计3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多轴悬吊机架系统(3分):满足要求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2)机架L臂旋转范围(3分):机架L臂旋转范围≥±135°,得 3分;≥±90°且<±135°,得1.5分;旋转范围<±90°,不得分。 (3)最大输出电功率(3分):最大输出电功率≥100kW,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4)球管物理焦点数量(3分):≥3焦点,得3分;≥2焦点且<3焦点,得1.5分;<2焦点,不得分。 (5)最大焦点功率(3分):≥90KW,得3分;≥65KW且<90KW,得1.5分;<65KW,不得分。 (6)最大阳极热容量(3分):≥3.5MHu,得3分;≥3.0MHu且<3.5MHu,得1.5分;<3.0MHu,不得分。 (7)最大灰阶(3分):≥16bit,得3分;≥14bit且<16bit,得1.5分;<14bit,不得分。 (8)平板探测器最小视野面积(3分):≤8×8cm,得3分;>8×8cm,得1.5分。 (9)检查室屏幕(3分):配置检查室显示屏,显示屏满足单屏≥58英寸或4屏布局且每屏≥19英寸,得3分;配置检查室显示屏,但不满足上述规格,得1.5分。 (10)实时三维路图功能(3分):具备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 2.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2、技术参数及要求”—“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中无标识项为普通指标项,共50项,共计24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标准:投标参数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无偏离)或优于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正偏离),判定为合格项;低于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负偏离)判定为不合格项。 计分方法:普通指标项得分=(合格项数量÷普通指标项总项数量)×24,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1.标注“◆”的技术参数或要求,以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或要求,以投标人技术响应表中的偏离说明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当据实填写偏离说明,若提供虚假响应说明,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标注“◆”的技术参数或要求,采购需求中未明确指定证明材料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佐证“◆”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外,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内容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不一致,以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为准。为便于评审,建议投标人对证明材料中的关键参数进行标注。 4.单条“◆”条款内包含多项技术指标且招标文件未设置梯度计分的,该条款项下全部指标均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设置梯度计分的“◆”条款,按照本条对应评分细则独立判定分值。 | 0-54分 |
现更正为: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范围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2、技术参数及要求”—“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中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指标项,共10项,共计3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多轴悬吊机架系统(3分):满足要求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2)机架L臂旋转范围(3分):机架L臂旋转范围≥±135°,得 3分;≥±90°且<±135°,得1.5分;旋转范围<±90°,不得分。 (3)最大输出电功率(3分):最大输出电功率≥100kW,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4)球管物理焦点数量(3分):≥3焦点,得3分;≥2焦点且<3焦点,得1.5分;<2焦点,不得分。 (5)最大焦点功率(3分):≥90KW,得3分;≥65KW且<90KW,得1.5分;<65KW,不得分。 (6)最大阳极热容量(3分):≥3.5MHu,得3分;≥3.0MHu且<3.5MHu,得1.5分;<3.0MHu,不得分。 (7)最大灰阶(3分):≥16bit,得3分;≥14bit且<16bit,得1.5分;<14bit,不得分。 (8)平板探测器最小视野面积(3分):≤8×8cm,得3分;>8×8cm,得1.5分。 (9)检查室屏幕(3分):配置检查室显示屏,显示屏满足单屏≥58英寸或4屏布局且每屏≥19英寸,得3分;配置检查室显示屏,但不满足上述规格,得1.5分。 (10)实时三维路图功能(3分):具备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 2.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2、技术参数及要求”—“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DSA)”中无标识项为普通指标项,共54项,共计24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标准:投标参数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无偏离)或优于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正偏离),判定为合格项;低于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负偏离)判定为不合格项。 计分方法:普通指标项得分=(合格项数量÷普通指标项总项数量)×24,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1.标注“◆”的技术参数或要求,以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未标注“◆”的技术参数或要求,以投标人技术响应表中的偏离说明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当据实填写偏离说明,若提供虚假响应说明,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3.标注“◆”的技术参数或要求,采购需求中未明确指定证明材料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佐证“◆”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包括:除医疗器械注册证外,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如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内容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不一致,以医疗器械注册证或随注册医疗器械证时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或“产品检验报告”为准。为便于评审,建议投标人对证明材料中的关键参数进行标注。 4.单条“◆”条款内包含多项技术指标且招标文件未设置梯度计分的,该条款项下全部指标均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设置梯度计分的“◆”条款,按照本条对应评分细则独立判定分值。 | 0-54分 |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池州市百牙中路3号
联系方式:0566-2816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15656525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恒逸
电 话:15656525001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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