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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本级)拟对专项安保指挥部基础设施租赁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专项安保指挥部基础设施租赁 合同金额(元):8447359.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星火电子工程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变更事项(一)原合同第一条 项目概况服务期限:最晚分项租赁结束时间为2026年12月16日。变更为:服务期限:最晚分项租赁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合同价款:本项目支付上限为大写人民币捌佰肆拾肆万柒仟叁佰伍拾玖元整(小写:¥8,447,359.00元),变更为:合同价款:本项目支付上限为大写人民币陆佰伍拾陆万伍仟叁佰叁拾肆元整(小写:¥6,565,334.00 元),(二)原合同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增加条款:4、应配置足额人员,负责各指挥部日常运行保障工作,并储备充足备品备件,确保指挥部运行阶段出现设备故障时,能够第一时间完成备件更换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增加额外经费。(三)原合同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肆佰贰拾贰万叁仟陆佰柒拾玖元伍角(小写:¥4,223,679.50元);变更为: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叁佰贰拾捌万贰仟陆佰陆拾柒元整(小写:¥3,282,667.00元);(四)原合同附件二:服务清单指挥部1-11清单中,便捷导播切换台租赁的单价由1009元/天调整为590元/天。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已于2026年9月17日签订《基础设施租赁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本项目原合同预计租期为15天至3个月,现因部分租建内容实际租期调整(实际租期以指挥部搭建完成起算至2026年11月20日结束,设备租期详见清单列,租期为初步估算,最终以实际租期为准)需对其费用进行核减,核减费用共计 998,529.00元。本项目原合同中部分内容根据原合同约定(原合同在服务期限章节约定,若甲方引入符合条件的赞助商,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该部分服务,LED显示屏相关设备经协调已由相关供应商提供赞助)及工作需要取消租赁,包括LED发送盒、LED大屏处理器、电柜、LED屏级联线材、LED屏钢结构及包边、音视频配套SDI转HDMI转换器,指挥部6-11的主题背景墙和指挥部背景主题、指挥部12中的办公椅租赁;同时需将便捷导播切换台租赁的单价1009元/天调整为590元/天,以上费用需进行相应核减,核减费用共计883,496.00元。以上核减费用总计1,882,025.00 元。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0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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