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HS25JYFT08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交通运输局治超卸货场租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20 09:30:00,更正为:2025-08-25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8-20 09:30:00,更正为:2025-08-25 14:30:00。
包1(榕城区砲台片区)
1)地点要求:位于榕城区砲台G206国道两侧,方便大型货车出入。
2)面积要求:场内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宽度40米以上。
3)场内要求:场内地埕应硬质化;且布局合理,便于货物卸货分装;具有三间以上办公用房和值班用房;保障和提供超卸货场工作和值班的用水用电需求。
4)设备要求:配套固定式地磅一部(称重120吨以上且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场内配备视频监控、网络等设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外观要求:拥有宽度不低于4米的大门。
6)★使用权要求:出租方应拥有所租赁场地不低于3年的合法使用权(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保证在租赁期间无出让、查封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7)租赁期限:租期2年。
包2(榕城区梅云片区)
1)地点要求:位于梅云街道办事处吉荣路两侧,方便大型货车出入。
2)面积要求:场内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宽度40米以上。
3)场内要求:场内地埕应硬质化;且布局合理,便于货物卸货分装;具有三间以上办公用房和值班用房;保障和提供超卸货场工作和值班的用水用电需求。
4)设备要求:配套固定式地磅一部(称重120吨以上且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场内配备视频监控、网络等设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外观要求:拥有宽度不低于4米的大门。
6)★使用权要求:出租方应拥有所租赁场地不低于3年的合法使用权(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保证在租赁期间无出让、查封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7)租赁期限:租期2年。
包3(榕城区东升、东阳片区)
1)地点要求:榕城区G206国道环市北路(即G206国道东山片区路段)两侧。
2)面积要求:场内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宽度40米以上。
3)场内要求:场内地埕应硬质化;且布局合理,便于货物卸货分装;具有三间以上办公用房和值班用房;保障和提供超卸货场工作和值班的用水用电需求。
4)设备要求:配套固定式地磅一部(称重120吨以上且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场内配备视频监控、网络等设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外观要求:拥有宽度不低于4米的大门。
6)★使用权要求:出租方应拥有所租赁场地不低于3年的合法使用权(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保证在租赁期间无出让、查封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7)租赁期限:租期2年。
更正为:
包1(榕城区砲台片区)
1)★地点要求:位于榕城区砲台G206国道两侧,方便大型货车出入。(提供百度查询位置图)
2)★面积要求:场内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宽度40米以上。(提供简易平面图)
3)场内要求:场内地埕应硬质化;且布局合理,便于货物卸货分装;具有三间以上办公用房和值班用房;保障和提供超卸货场工作和值班的用水用电需求。
4)★设备要求:配套固定式地磅一部(称重120吨以上且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场内配备视频监控、网络等设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外观要求:拥有宽度不低于4米的大门。
6)★使用权要求:出租方应拥有所租赁场地不低于3年的合法使用权(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保证在租赁期间无出让、查封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7)租赁期限:租期2年。
包2(榕城区梅云片区)
1)★地点要求:位于梅云街道办事处吉荣路两侧,方便大型货车出入。(提供百度查询位置图)
2)★面积要求:场内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宽度40米以上。(提供简易平面图)
3)场内要求:场内地埕应硬质化;且布局合理,便于货物卸货分装;具有三间以上办公用房和值班用房;保障和提供超卸货场工作和值班的用水用电需求。
4)★设备要求:配套固定式地磅一部(称重120吨以上且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场内配备视频监控、网络等设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外观要求:拥有宽度不低于4米的大门。
6)★使用权要求:出租方应拥有所租赁场地不低于3年的合法使用权(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保证在租赁期间无出让、查封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7)租赁期限:租期2年。
包3(榕城区东升、东阳片区)
1)★地点要求:榕城区G206国道环市北路(即G206国道东山片区路段)两侧。(提供百度查询位置图)
2)★面积要求:场内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宽度40米以上。(提供简易平面图)
3)场内要求:场内地埕应硬质化;且布局合理,便于货物卸货分装;具有三间以上办公用房和值班用房;保障和提供超卸货场工作和值班的用水用电需求。
4)★设备要求:配套固定式地磅一部(称重120吨以上且经质监部门检定合格)。场内配备视频监控、网络等设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外观要求:拥有宽度不低于4米的大门。
6)★使用权要求:出租方应拥有所租赁场地不低于3年的合法使用权(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保证在租赁期间无出让、查封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7)租赁期限:租期2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或“开标大厅”(仅供参考,具体以平台实际要求为准)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3.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4.供应商在开始解密后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根据揭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揭市财采〔2023〕2号)的文件精神,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照本公告附件《揭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投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填写单位名称,且在1至3项的评价指标填写评分,然后打印后加盖公章或签字,在项目开标时间之后扫描件发送到邮箱gzswbcjy@126.com。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黄岐山大道建阳路北
联系方式:0663-8236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市揭阳大道以东、市自然资源局以北东泮村集体规划F座3幢第二、三楼
联系方式:0663-8275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663-8275777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