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就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选煤厂工程精密空调设备采购 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选煤厂工程精密空调设备采购
2.采购编号:HYCG-2025-WZ-572
3.采购范围:设备名称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精密空调 | 7.5kw3匹 | 12台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2 | 紫铜管 | / | 180米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3 | 保温材料 | / | 180米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4 | 排水管 | / | 60米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5 | 电源线 | / | 240米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6 | 固定架 | / | 12套 |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7 | 空调滤芯 | / | 24个 | 备品备件, 含交付地点的设备卸车 |
最高投标限价 | 210,000元 |
注:(1)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报价为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格,税率为13%;
(3)本次采购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采购编号+投标保证金”。
4.设备交付日期:2025年10月15日前且不影响现场及时安装(出卖人发货前5天应通知买受人具体发货时间,将设备电子版资料扫描发买受人确认后再进行发货)。交货期为最后一件货物交到项目现场的时间。
5.设备交付地点:出卖人自行运送至: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北煤矿选煤厂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场所/地点,并负责卸货。
6.资格要求:(不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6.1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3付款方式必须响应招标文件,如有偏离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付款方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本合同生效及技术协议签订后,出卖人应在5日内组织排产,出卖人不得拖延、拒绝设备排产及发货,否则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卖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出卖人将全部设备运至交货地点卸货及开箱验收合格,并将经买受人审查满足要求的付款申请资料、设备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带抵扣联)、经买受人签字的交货清单和到货验收单(经监理、业主、出卖人、买受人验收合格并签字),设备合同总价60%的到货款收据提供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明无误后支付出卖人设备合同总价的60%作为到货款。
(3)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联合调试,通过买受人和业主方验收,项目工程性能考核合格,保运结束,竣工验收通过后,出卖人将经买受人审查满足要求的付款申请资料、设备合同总价30%的安装调试款收据提供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明无误后支付出卖人设备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安装调试款。
(4)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出卖人将等额收据提供给买受人后,买受人无息支付出卖人质保金。
6.4经销商应具有经销商授权书。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评审方法:
本次采购为公开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排名第一。
8.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与时间:
8.1平台发售时间:2025年9月8日16:00-2025年9月17日9:00
8.2文件售价:300元
8.3汇款方式:公对公转账
8.4购买方式:投标人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https://***/),按平台系统提示信息填写资料完成投标人注册,将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汇至下列账户:
户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060224018010066337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联行号:301100000074)
投标人汇款时务必注明“采购编号+标书费”字样(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在电子平台内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技术问题请查看【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首页】-【客服中心】-【投标指南】)
9.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9:00
10.报价开启时间:2025年9月17日9:00
报价开启地址:中煤科工集团采购平台https://***/,本次开标使用网上开标,不组织现场开标。报价单位须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采用PDF版加盖公章,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https://***/网站。
11.招标人: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王经理联系方式:18611745667
采购组织:陈工联系方式:15201376191 010-82276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