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濉自然资告字[2025]13号)
濉自然资告字[2025]13号
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濉自然挂(2025)32号 | 宗地总面积: | 19311.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西北角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 | 建筑密度(%): | 25≤ |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36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19311.44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2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03625BA0356 | ||
起始价: | 223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8月27日08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 | ||||
宗地编号: | 濉自然挂(2025)31号 | 宗地总面积: | 3206.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濉溪县龙脊山路东、南环城路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2 | 建筑密度(%): | ≤55 | ||
绿化率(%): | 5≤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零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零售商业用地 | 3206.1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2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03625BA0360 | |||
起始价: | 65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8月27日08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9、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10、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1、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12、居住用地需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书》;13、本次挂牌活动,被中国执行信息网和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9月05日到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5日到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9月0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濉自然挂(2025)32号号地块:2025年08月27日08时00分至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濉自然挂(2025)31号号地块:2025年08月27日08时00分至2025年09月09日09时00分;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次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挂牌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挂牌文件的规定,土地挂牌成交后,由宗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按期交付出让的土地,协调解决土地交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三)本次出让地块,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块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规划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四)本次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五)本次出让濉自然挂〔2025〕32号宗地土地受让人严格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21〕6号)、《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修改<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的通知>的通知》(淮自然资规〔2025〕78号)规定执行。该宗地按“标准地”模式出让,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所在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相关约定,管委会负责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未履行约定的,由管委会按照“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六)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濉自然挂(2025)31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七)本次出让濉自然挂〔2025〕31号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八)本次出让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九)本次出让宗地最终解释权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峰童陆倩联系电话:0561-7501088
开户单位: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农行濉溪支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建设银行濉溪县三堤口支行
开户账号:126130010400260460000000001(农行)、22501619074100000201(徽行)、34050164960809999998―0003(建行)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7日
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