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东泰汨罗壹号
物业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各位业主、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汨罗市东泰汨罗壹号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委托湖南永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本小区物业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报告归义街道和车站社区,邀请其指导和监督招标工作。鉴于台州东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泰公司)于2025年11月2日向全体业主发布退场说明,定于2025年11月30日东泰公司退出本小区物业管理,因情况紧急,时间紧迫,本次公开招标非政府必招项目,故将缩短流程,欢迎符合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汨罗市东泰汨罗壹号物业管理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HC25-DTYH1105
项目地址:汨罗市通达路与沿湖路、屈原大道交汇处
二、小区物业概况
小区共有建筑9栋, 总871户,总建筑面积 14万㎡(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物业区域四至:
东至:屈原大道;南至:通达路;
西至:鱼腮村;北至:S307。(具体以实际为准)
建筑形态:普通住宅、商业门面,有地面车位和架空层(具体以实际为准)。
项目介绍:东泰汨罗壹号小区于2023年3月31日竣工验收,由岳阳市汨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现为前期物业管理。
物业费标准:
1、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为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非本小区物业服务事项不得列入本小区物业服务开支;小区物管会办公室及其它非经营性活动场所场地等,不得收取物业费和水电费(计入物业服务成本核算)。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政府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产权建筑面积计算,无产权证的按照购房合同面积或实际占有/使用面积计算)。
(1)住宅:不超过1.68元/月•平方米;
(2)商业物业:不超过2.5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包干制服务费不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价格不得上调,因物业服务成本上涨、服务标准提高、政府指导价上调等原因,如必须调整,必须经甲方制订方案,提交物管会表决同意后才能执行。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投标人承诺给业主的优惠,中标人应当依照执行。
2、水、电及装修等费用按照以下单价缴纳
(1)水费:按照汨罗市供水收费政策抄表到户,由业主自行缴纳;
(2)电费:生活用电抄表到户,由业主自行缴纳;
(3)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业主或使用人占有无产权的公共建(构)筑物、场所(地)、空间、车位等,其物业费和水电费标准按照商业物业标准计费,由占有人/使用人支付;由乙方代收代缴水电费的,乙方在实际代扣代缴水电费时,如有费用调整则以政府相关部门调整通知为准。
(4)装修管理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如果装修中改动墙体、结构等(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且不影响楼体安全)应与乙方签订书面装修管理协议;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运出小区,乙方必须监管到位。
装修垃圾、废旧家俱、废旧家电等应由业主/使用人另行负责处理,并遵守乙方有关管理规定,也可以特约委托乙方统一有偿处理。
3、停车收费
车辆停放收费包含车位(库)租金和泊车服务费,停车收费收费标准,维持原标准不变。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乙方按车位租金30%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用于车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税费等支出。管理服务费用在返还甲方前从收取的车位租金中扣除。
(1)泊车服务费:
①车位(库)使用人按以下标准交纳车辆停泊服务费,收入归乙方所有。
②特种车辆、执行公务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③非机动车辆:在指定区域统一停放。配置电动车需要的充电设备,电费自负。
(2)物管会授权乙方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修改相关停车管理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收费调整后,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应遵照执行。
4、公共维修的承担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
(2)根据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实际使用年限,检查使用状况,需要维修或更新,且单项或单次维修金额在500元以内的,乙方承担费用并及时组织修复;对单项或单次维修费用金额超过500元部分由甲方承担;属于中修、大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及时编制维修方案和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甲方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甲方的决定(由甲方委托乙方或者施工单位)进行具体实施;投标人可以提高上述基价承担更多的维修责任,投标人中标后按照投标时约定的标准执行。
(3)乙方不得将应当维修的小型事项不及时维修,以致变成大修,亦不得凑零为整向甲方申报,出现这种情况的,乙方除承担维修费外,另处违约金1000元/次。
(4)乙方对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用电设备等在日常养护、运行的基础上,须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管理定期检测,并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维护维保,该等费用已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如逾期未检测或维保逾期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支出垫付,并处乙方违约金,每台设备每个月处违约金壹千元。
(5)房屋装修管理:业主或房屋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行为管理;日常修缮:房屋建筑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
(6)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场地和各楼道内公共区域等的清洁、卫生保洁。
(7)绿化、环境美化服务:未来绿化改造或新增后的修整、更新、补栽种、施肥、浇水、防治病虫害、过冬维护保养等。
(8) 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与养护管理:公共设施设备及场所 (地),其中消防、机电设备、公共水电、道路、路灯、亭榭、走廊、桥梁、管道、池井及停车位 等的正常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9) 公共秩序维护:包括门岗、流动巡查,以及夜间巡逻;区内治安维护;停车管理:地面停车位规划。车辆行驶及停泊的引导,对违规的劝导和纠正。
(10) 小区文化管理:重大节日张灯结彩,适当的文化活动的组织。
(11)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建筑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土建和电梯及其他设备重大维修、养护建档资料的归集、整理入档保管。
(12)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13) 按合同约定要求对区域内公共场地停车、广告、出租房地产等公共收益进行管理。
(14)涉及小区内物业管理的内外联系与沟通。
(15)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5、物业服务委托期限和考评
本小区委托管理期限为: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业主大会决定的物业服务人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合同并进场管理之日止。
甲方于每年12月份,对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甲方给乙方30天整改期后仍不合格的,且一年内出现两次考评低于60分(不含)时,甲方有权在当年自然年度结束后直接解除本合同,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合同期内,物管会应委托第三方进行考核评估和进行业主满意度调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信誉良好,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下同)无诚信不良记录或汨罗市官方上榜黑名单或被政府部门点名批评或要求整改。
(2)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了三证合一处于有效期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诚信合规: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index.html%E4%B8%AD%E2%80%9C%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E2%80%9D%E4%BF%A1%E6%81%AF%E7%9A%84%E6%88%AA%E5%9B%BE%EF%BC%89%E3%80%82%3C/p%3E%3Cp%3E%EF%BC%884%EF%BC%89 经济实力: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优秀的服务能力(提供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5)在物业知情权、承接查验、管理权移交、物业用房移交、占用公共房屋和公共收益、重大管理责任等物业公共事务方面,与小区业主或物管委员会发生纠纷或诉讼而败诉,或有因公共收益未结清与物管会仍有纠纷拖着未决的,或有殴打业主行为或管理中的重大过失被政府部门/物管会下文责令整改或处罚在1万元以上;有上述内容之一的物业企业不得参与投标,隐瞒本条事实而参与者,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或开标后废标,所有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招标时间、地点和办法
1、符合以上要求且愿意服务于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报名参加,报名前请自行考察本项目,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及相关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信息资料,投标人应对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自行负责;投标人因违约而受到违约处罚应自行承担。
2、报名时间:自即日起报名,至2025年11月10日17:00时止(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费200元(开收据),报名递交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在湖南境内的在管项目列表(在管项目名称、类型、总面积、总户数、交付使用时间、物业费标准、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资料需加盖公章,用PDF文档微信传递,或到报名办公地直接报名;经代理人审查,符合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不符合条件的(或报名截止日前自行退出的)退还报名费200元,不得参加后续投标;
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8日-11月14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车站中路39号宇成朝阳广场T4-411房。
5、资格审查:代理人将审核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招标人将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审核结果另行通知(电话或微信)。
6、投标文件递交: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09:30 前;投标人应在取得《招标文件》后,仔细阅读其中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将一套密封的《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按照规定时间送达招标人指定投标地点,逾期未送达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放弃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09:30;
开标地点:汨罗市归义镇城西北路208号车站社区会议室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到代理人专用账户,逾期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投标;所有投标保证金将在最终中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还。
9、投标开标时间若有变动,代理人将书面或微信通知相关投标人具体时间地点。
10、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评标委员会组成:由物管委员会依法组成有物管会和业主代表或业主志愿者参加,并请住建部门派出评委或由代理人随机抽取评委,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
12、评标监督:邀请归义街道、车站社区和业主代表现场监督。
五、特别要求
1、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或者合同签订前有证据证明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资料虚假,影响公平公正及项目实施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
2、投标人中途退出或放弃中标(包括中标候选人和最终中标人),或不按时签订物管会通过的《物业服务合同》(包括附件和补充协议),不按时承接查验和进场交接,或其它违约等行为,上述任一情形均视为严重违约,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需支付本次招标代理费和物管会费用,若因此而投诉、诉讼无效。
3、中标人需承担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评标相关费用。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5、投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视为同意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后续澄清/更正公告,及物管会所有文书的条款及其约束。
六、本次招投标咨询,请投标人与物管会和代理人联系。
★ 声明:招标人保留对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招标人:汨罗市东泰汨罗壹号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址:汨罗市通达路与沿湖路、屈原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胡斌一 13762020955
代理人:湖南永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中路39号宇成朝阳广场T4-411房
联系人:陈思宇 13397378120
监管人:汨罗市归义街道车站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汨罗市归义镇城西北路208号
联系人:谢江 18390199979
湖南永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
报:归义街道办事处、车站社区居民委员会
(张贴公告栏、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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