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甸南镇设施农业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第01号补遗变更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剑川县甸南镇设施农业示范项目(EPC总承包)的《招标文件》(*.BZBJ) 进行澄清更正:
原上传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招标文件》(*.BZBJ) 中:一、“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997.351575万元;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投标报价、结算方法及最高限价””第2条建安工程费:997.351575万元;三、“3.1投标人资格要求”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现作如下澄清更正为:剑川县甸南镇设施农业示范项目(EPC总承包)的《技术招标文件》(*.BZBJ)中:一、“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997.351575万元,其中建安投资982.351575万元,设计费15.00万元;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投标报价、结算方法及最高限价”第2条建安工程费:982.351575万元;三、“3.1投标人资格要求”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持有原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可按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政策参与本项目投标。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BZBJ)编制投标文件,其余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本次补遗变更通知属于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剑川县甸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甸南镇天马村
联 系 人:赵工
联 系 电 话:0872-478600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洱海庄园(梅溪郡。58栋2单元1-02)
联 系 人:常莎、杜燕芬、杨丽、李培居、李燕娇
电 话:13987246617 0872-2255228
202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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