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招标补遗001号)
各投标人:
现就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修正,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11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请各投标人注意!
招 标 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拓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招标答疑001号
各投标人:
现就成都市中心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部医院)(一期)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1: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6〕5号)要求,2026年9月1日起发出招标文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应执行本办法,且与《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导则》、202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发布后,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同时废止。 另外,使用宏业“清单计价专家N10”导出投标CJZ文件时提示“导出招投标CJZ3.0接口(适用2026.9.1后招标项目)”、“导出招投标CJZ2.1接口(适用2025.1.1后招标项目)”。 但是,成都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系统(2017版)本项目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投标清单部分要求“请导入版本为2.1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P326中“12.3.8.3 规费按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以企业资质等级相应的费率计算和结算。”、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1页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中3.3和3.4均使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等,请问本次投标采用哪版规范、哪年定额和哪个版本工程量清单为准?
答:投标参考文件及要求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履约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招标文件P4中“计划工期:440日历天”、P9中“计划总工期:440日历天”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7页6.2.2.23中“3.验收与交付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资源部署及加密方案实施,并提供初步验收报告。”不一致,请问投标和交付实施按按个时间为准?
答:本标段计划工期为440日历天,并不晚于本项目总包工程竣工时间。
问3:招标文件未体现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请问本项目属于“暗标盲评”还是“非暗标盲评”?
答:非暗标盲评。
问4:招标工程量清单P698【1#平急结合大楼】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汇聚交换机(医疗设备网)要求“7.与接入交换机同品牌,提供原厂证明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由于其余产品均未要求提供原厂证明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建议删除此条要求。
答:为保障整体兼容性,投标设备须保证与接入交换机互联互通、协议兼容;投标人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原厂证明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招 标 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恒拓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