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平县七个镇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广审批项研字{2023}4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广平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平县鸿大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批次B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广平县七个镇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第二批次B标段监理
2.1.2 建设地点:广平县境内
2.1.3 建设规模:
(1)广平镇(13个村,全部接入市政):北张固村、南庄村、上坡村、东孟固村、大马庄村、纪家寨村、申立村、西韩村、西河堡村、南苏庄村、兰村、寨里村、寨外村;
(2)十里铺镇(8个村,全部接入市政):北小留村、贾庄村、阎小寨村、北寺郎固村、油村、大留村、南寺郎固村、金安村;
(3)胜营镇(11个村,全部接入市政):新镇村、甲士村、吕庄村、南靳庄村、邵村、刘宋固村、马宋固村、朱宋固村、杨宋固村、史宋固村、小马庄村。
项目建设规模为:从住户院墙外出水管、化粪池出水口处开始,一直到市政污水管网。含住户院墙外接户管、隔油井、接户井、污水主管、污水检查井、中途提升泵站等。
2.1.4 监理服务周期: 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完成止。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监理。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 ”)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 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广平县鸿大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海涛,电话:0310-2666950;代理机构:河北森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波,电话:0311-68005199。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1月7日 00 时 00分至 2025 年 11 月14 日 00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hbjyzx/%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月27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广平县分局
电话:
电子邮箱:/
8.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广平县七个镇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第二批次B标段监理 无 无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平县鸿大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森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广平县伯仁东街 1 号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京国际 2008 室
邮 编:057650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张海涛 联 系 人:陈波
电 话:0310-2666950 电 话:0311-6800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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