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250084892026801
二、合同名称:关于新能源轿车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901201000000331203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龙通路66号
联系方式:20517330
供应商(乙方):上海冠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可(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惠南镇南芦公路163号1幢1层
联系方式:1364181234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荣威M7 DMH 混动科技版
数量: 1.00
单价(元): 149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M7 DMH 混动科技版
2.合同金额(元):
149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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