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2025年)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项目(2025年)。
2.2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 项目概况:为保障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网络安全保护重点措施深入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落实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结果备案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关于重要领域密码应用的有关要求,公司对现有重要信息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相关政策标准,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2.4招标范围:对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重要信息系统依据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0天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一级)》,且投标人须被列入国家密码管理局最新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49号))中或由省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为准)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一项及以上同类或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月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1月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至2025年0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