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陆海新通道成都南集疏运中心项目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文件答疑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对《西部陆海新通道成都南集疏运中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中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问题1:招标公告要求类似业绩为:“单个合同项目采用滑模施工工艺类似结构形式的建构筑物工程施工业绩”,根据成住建发[2024]142号文,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等方面”,招标人将施工工艺作为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该文件冲突。
问题2:招标文件对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了多个量化指标和技术指标,与成都市相关文件要求不可同时设置两个及以上规模量化指标和技术指标不符。
问题3: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项目采用滑模施工工艺类似结构形式的建构筑物工程施工业绩,类似结构形式的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筒仓或圆仓(总仓容量 6 万吨及以上)、水塔或冷却塔、超高层建筑(120 米或 40 层及以上)核心筒、大型圆形混凝土储罐(总体积 2.5 万 m3及以上)等。”的要求与国家相关投标政策文件精神背道而驰。
答复1:针对上述问题1、问题2、问题3,统一作以下回复:
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调整为: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包含总仓容量6万吨(含)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形仓库(包含但不限于筒仓、浅圆仓、大直径筒仓)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由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
问题4: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
问:录入的相关人员是否必须为委托代理人。 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作为加分条件是否有明确的人员配备标准吗?具体打分要求怎么确定? 三、“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请问分公司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入川截图是否直接放截图,不用截图打印后再扫描? 五、文件中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现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不分正副本。 六、文件要求附近1年财务报表,但是需要显示近三年无亏损。是否是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提供近三年是指2021.2022.2023? 七、招标文件要求,文件中所有加盖法定代表人章、公司公章、造价员章盖章都是电子章,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造价师签字的地方请问可否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后的扫描件,通过附件形式上传即可,无需加盖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印章?还是也必须使用电子章。
答复4:
1、请按《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要求执行;
2、请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3、满足要求;
4、可以直接放截图;
5、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6、请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1.6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四)近年财务状况表“注”;
7、请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问题5:1、(三)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类似工程业绩表 注: 2、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详见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 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单独 立项的园林绿化工程除外),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业绩数据等级,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专业工程分包业绩截 图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基本信息、施工分包合同登记信息、竣工验收信息),并 体现招标文件相关业绩要求,相关信息无法体现的,提供业绩技术指标截图或合同登记信息截 图。提供的“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数据等级均应为 C 级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时间是指竣工 时间,类似项目业绩竣工时间、建设规模、技术指标等以“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为准,各网 络公示截图信息不一致的,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信息截图为准,建设规模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为准。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应附: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②“两平台”C 级及以上的网 络公示截图,或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办理查询截图,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准予开工通知/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专业工程分 包业绩无法提供上述②类材料的,应提供项目施工总承包上述②类材料。无资质要求且无需办 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如场平等)业绩无需提供上述②类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 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将发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总承包人>
问1、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各地区对竣工资料的书面名称未完全统一。如四川省为竣工验收报告,其他地区也有竣工验收意见表、竣工验收证书等表述。竣工资料有多方盖章是否都可以作为有效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问2:按文件先后顺序,是否可以认定为因四库一平台未显示或者显示不明确类似项目业绩竣工时间、建设规模、技术指标等信息可以发包人出具证明,证明文件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报告、方案报审表、图纸等发包人盖章的材料?问3:设计单位/图审单位盖章的施工图纸是否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明文件?总承包人>
答复5:以上问题均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问题6:1、招标文件第二章10.14条中“BIM 设计和工业化预制拼装要求:具体要求:要求 BIM”; “绿色建材使用要求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绿色建材使用总量、种类、比例的要求为: 材料名称 一:材料名称:水泥砂浆、类型:主体结构、子类型:预拌砂浆、用量:153.16 立方米、绿色证明材料:《2021 年四川省绿色建材标识产品目录(第二批)》 二:材料名称:C20 防水细石混凝土、类型:主体结构、子类型:预拌混凝土、用量:119.39 立方米、绿色证明材料:《2021 年四川省绿色建材标识产品目录(第二批)》 三:材料名称:LC5.0 轻集料混凝土、类型:主体结构、子类型:预拌混凝土、用量:89.55 立方米、绿色证明材料:《2021 年四川省绿色建材标识产品目录(第二批)》 四:材料名称:钢筋混凝土 2500、类型:主体结构、子类型:预拌混凝土、用量:1050.43 立方米、绿色证明材料:《2021 年四川省绿色建材标识产品目录(第二批)》 五:材料名称: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类型:维护墙和内隔墙、子类型:维护墙和内隔墙、用量:1232.7 立方米、绿色证明材料:《2021 年四川省绿色建材标识产品目录(第二批)》”
问1:BIM体现在什么地方?是指在投标资料中就要求附BIM模型还是后期施工过程中必须提供BIM模型?如果在投标资料中体现BIM模型,会造成投标资料文件过于庞大,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问2: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在《2021年四川省绿色建材标识产品目录(第二批)》目录中的厂家吗?需要体现在投标资料中体现吗?如果需要,在投标资料什么地方,以什么形式体现? 问3:绿色证明材料需要在投标资料中体现吗?如果需要,如何证明?
答复6:
1、BIM是设计要求,投标人不需要提供;
2、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成都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若干措施的通知》执行,须满足相关国家法律和地方要求;
3、不需要。
问题7: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中“K2、K3 权重表组号1 0.2 0.8,与下面K2、K3值说明的三组权重数值不一致(k2+k3=1,且 k3不得小于 0.4。k2 和 k3 的设置不得少于 3组 ( 如 K2=0.5 、3=0.5 , K2=0.4 、 K3=0.6 , K2=0.3 、K3=0.7),k2 和 k3 取定时保留 1 位小数。具体设置的组数及其相应权重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
问:以那一个权重数值为准?
答复7:请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由招标人开标当天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
问题8: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类似工程业绩表”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截图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两平台”网络公示截图数据等级均应为C级及以上,请问若提供的截图中工程基本信息数据等级为D级,竣工验收数据等级为C级,是否认定为满足C级及以上要求? 2、若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签字部分可否打印后签字扫描上传?
答复8:
1、请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可以。
问题9:招标文件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请问具有五方验收的竣工验证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9:请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问题10:浅圆仓或圆仓、筒仓的粮食仓库是否满足滑模施工工艺的业绩要求?浅圆仓或圆仓、筒仓粮食仓库是否可以不再提供单独的滑模工艺证明?
答复10:详见答疑01号答复1。
1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材料(一)承诺函调整为:
(一)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工程名称)合同要求,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由我方进行工程施工,完全响应合同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不得因资金问题影响工程进度。若我方实施过程中,无法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我方接受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决定,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12、投标截止时间变更
原招标文件公告中“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
变更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9日09时30分”。
招标人:四川陆海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