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 | 汉中市南郑区濂水河流域(阳春、梁山段)水污染治理项目-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q73oni7j4001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廖浩 | 联系电话 | 0916-5301118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 |||
定标时间 | 2026年1月4日14时30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五楼第一评标室 |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法 | |||||
中标人 | ||||||
中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及证号 | 工期 | |||
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085133.19 | 严维波,陕261222256939 | 180日历天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1月8日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渔营路与江古路十字路口凯奇酒店东侧二楼商铺,电话:0916-5301118,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27498053@qq.com | ||||||
标段名称 | 汉中市南郑区濂水河流域(阳春、梁山段)水污染治理项目-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q73oni7j4002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廖浩 | 联系电话 | 0916-5301118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 |||
定标时间 | 2026年1月4日14时30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五楼第一评标室 |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法 | |||||
中标人 | ||||||
中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及证号 | 工期 | |||
陕西奉航建设有限公司 | 8317281.67 | 王超,陕261131446314 | 180日历天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1月8日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渔营路与江古路十字路口凯奇酒店东侧二楼商铺,电话:0916-5301118,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27498053@qq.com | ||||||
标段名称 | 汉中市南郑区濂水河流域(阳春、梁山段)水污染治理项目-三标段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q73oni7j4003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廖浩 | 联系电话 | 0916-5301118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 |||
定标时间 | 2026年1月4日14时30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五楼第一评标室 |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法 | |||||
中标人 | ||||||
中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及证号 | 工期 | |||
陕西远景工程有限公司 | 7938727.93 | 朱学芳,陕261151673320 | 180日历天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1月8日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渔营路与江古路十字路口凯奇酒店东侧二楼商铺,电话:0916-5301118,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27498053@qq.com | ||||||
标段名称 | 汉中市南郑区濂水河流域(阳春、梁山段)水污染治理项目-四标段 | |||||
标段编号 | E6107003541q73oni7j4004 | |||||
招标人名称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正浩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名称 | 廖浩 | 联系电话 | 0916-5301118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 |||
定标时间 | 2026年1月4日14时30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五楼第一评标室 |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法 | |||||
中标人 | ||||||
中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及证号 | 工期 | |||
陕西沐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448951.30 | 王一璐,陕261212143404 | 180日历天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1月8日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渔营路与江古路十字路口凯奇酒店东侧二楼商铺,电话:0916-5301118,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27498053@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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