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液态二氧化碳储罐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液态二氧化碳储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0万元,招标人为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揽液态二氧化碳储罐服务,因施工业务扩展,目前现场液态二氧化碳储罐储存能力无法满足生产需求,在自有二氧化碳储罐的基础上需增加液态二氧化碳储罐供液服务能力。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液态二氧化碳储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液态二氧化碳储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企业所在地政府明确下文取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需要提交当地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或公告),范围包含油田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种类:压力容器)。
3.3投标人近两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二氧化碳压裂或二氧化碳储罐作业等类似业绩(至少1井次),包括合同、结算清单、发票扫描件。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未被责令停业、无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破产情况,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财务审计机构营业
执照、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
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5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如有与石油系统业绩的,须在石油系统及其所属单位内没有出现违约、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对此进行承诺);
被石油系统及其下属企业、川庆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纳入黑名单或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在石油系统及其所属单位无任何质量问题;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未出现欺诈、贿赂等违法行为、经营诚信不良行为;未受石油系统相关部门通报暂停或取消供货资格。承诺近一年内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无行贿记录。
3.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区域和地点,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否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若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若涉及特种设备移装或其他手续,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3.8设备要求: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至少提供10具二氧化碳液态储罐(单具容量≥25.0m3,额定工作压力≥2.2MPa)。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2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19日 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