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流转业务受托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流转业务受托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次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流转业务受托机构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
3.项目编号:TC2509066
4.招标内容:资产流转业务,主要包括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等。受托机构及其采购的其他中介机构承担上述业务中的项目资格申请、计划制定、产品结构设计、发行文件制作、沟通协调、销售路演、定价发行及协调各类机构等服务,以及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文件、税务安排、发票开具等事宜,为项目开展提供服务。
4.合作期限:服务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5.中标人数量:1家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及其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2年或以上,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0万元或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如是个人,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6)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7)投标人须在以往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并保守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机密。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0)所提交的资料(包括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将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记录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违规情形;
(6)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请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的截图,加盖公章)。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请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需按第四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承诺书。
6.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1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无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则需提供盖章版财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6.4 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6.5 请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每一项都进行响应,凡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招标文件发售:
本项目发售标书网上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寻找商机->我要参与(按招标公告要求上传所需资料-待审核通过后(因同时进行的项目较多,上传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服务费发票请联系网站索取,平台服务费一旦支付不予退还,请投标人在付款前仔细阅读提示,特此告知)。
7.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须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由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收取),售后不退。
7.3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4 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全部为平台购买(详见招标文件发售及附件特别告知)。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4 月 22 日下午 14: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因进入大厦须门禁卡(请到大厅前台咨询),为避免递交文件迟到,请预留出充足时间到达开标地点。请乘坐东侧电梯,出电梯后可见中招公司前台接待及LED显示屏,具体会议室号请开标前提前在LED显示屏查询)。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安中海财富中心16层
邮编:100040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白羽飞,陆欣
联系电话:62108044,62108160
传真:010-61954190
电子信箱:luxin@cntcitc.com.cn
附件: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010-62108037。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到5点。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