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果展示中心(劳模工匠成果展示中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9-440105-04-01-55027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第二工人 文化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果展示中心 (劳模工匠成果展示中心)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果展示中心(劳模工匠成果展示中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果展示中心(劳模工匠成果展示中心)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640号 | ||
| 资金来源 | 私营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私营投资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投资976.9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新大楼二楼北侧建设开放式常设展厅,以“致敬新时代的奋斗者”为展示主题,通过劳模工匠典型事迹、创新工作室、智能制造示范、高精尖行业技术成果等内容,多层次展现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展厅分为序厅、劳模工匠展示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就展区、尾厅等四个区域。建筑面积约 1629.91 ㎡,其中:展厅面积为 1014.39 ㎡,走廊区域面积为 615.52 ㎡。 |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报建、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设计、包工、包料、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总承包管理及服务费(含分包工程管理、协调、配合等)、施工图深化设计、竣工图、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移交前照管、移交、资料整理移交档案、竣工备案、结算、保修等。 承包人负责或配合办理相关报批、报建、工程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报建手续、施工垃圾清理外运及许可办理、配合检测和监测工作、系统调试、由施工原因导致市政排污管道的疏通、施工期间抽排水、承担此期间水电费、承担工程完成前的临时设备投入等费用、配合相关工作导致施工设施设备进出场等费用、成品保护、垃圾(含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及清运出场、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临时抢险工作、场地内临时设施拆除及外运工作、相关施工准备配合等工作,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承包人的费用。凡工程中涉及到消防、环保、质量安全、节能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包含清洗地面垃圾清运等)、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办理竣工验收等。 |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暂定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施工工期70天,自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46.63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备注: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注:①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F%BC%89%E7%A1%AE%E5%AE%9A%E3%80%82%3Cp%3E 工程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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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3Cp%3E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 9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0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2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广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640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朱先生、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44107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304、306、308房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钟工 | 联系电话 | 18102664883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总工会 | 联系电话 | 020-8318808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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