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重点道路城市家具布置项目(和平区) (项目编号:ZB2025/02-0601-006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重点道路城市家具布置项目(和平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5/02-0601-0069 项目名称:天津市重点道路城市家具布置项目(和平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991万元 最高限价:84.991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天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4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2日到2025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2A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2A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山东路112号 联系方式:27123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联系方式:022-23210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瑞 电 话:022-2321035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