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农业数据调查及光纤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HYZB-NW-2025-17)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一、项目编号:HYZB-NW-2025-17
二、项目名称:农业数据调查及光纤租赁服务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第2包 :
第3包 :
第4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第2包 :
第3包 :
第4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评审专家:郭向辉、王金安 采购人代表:温志华(第一包、第二包)、王海员(第三包)、赵俊龙(第四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8989.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代理服务费不足贰仟元,按贰仟元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元。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费率1.32%。(收取第一包:6629元,第二包:5911元,第三包:2000元,第四包:444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
联系方式:022-63083865、022-63083782、022-63083834、022-63083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联系方式:022-244148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光耀、郭欣、常爱辉
电 话:022-24414892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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