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云南联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桶装/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遴选
(招标编号:ZZ2502267B03033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联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桶装/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云南联大科技产业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联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桶装/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联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桶装/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2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提供注明公司(单位)名
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所报项目名称的资料 获取遴选文件
或者将注明公司(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所报项目名称的资料
扫描件、文件费汇款凭证(公对公转账)、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通发票/
专用发票)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获取遴选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0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Z2502267B030332
1.2项目名称:云南联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桶装/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
目
1.3桶装饮用水(18.9L)最高限价为7.00元/桶,瓶装饮用水(500
550ml、330
350ml)最高限价为1.00元;最高限价含定制商标包装水及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的价格。
1.4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饮用水
1
批
注:本项目为云南联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桶装/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
目,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
情况,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遴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服务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桶装/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择优选择八家
桶装、瓶装饮用水生产商负责云南师范大学校内及校外服务场景开展桶装、瓶装
饮用水供应保障工作。采购人不保证入选供应商的供货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及
实际执行情况为准,且不保证在同一合同期内均获得同等的送水数量。
1.6服务期限:三年(每年进行1
2次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则自动终止合同,若考核合格则继续服务,累计服务期限
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适时单方终止合
同)。
1.7服务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在校师生人数40000余人),校内外的
饮用水都必须送达指定地点。
1.8送水时间:接到通知之日起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1.9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与入选供应商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
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②截止时点:查询时间为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
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遴选文件一并保存;
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认定且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其投标无效。(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查询结果为准)。
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
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
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
今的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备注:以上①
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
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7月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内
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
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7月1日起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
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
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本项目仅接受饮用水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经销商、分包
商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7.2所投产品(桶装饮用水、瓶装饮用水)必须为供应商自行生产的产品。
7.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
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遴选文件
3.1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提供注明公司(单位)名称、联
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所报项目名称的资料 获取遴选文件或者将注明
公司(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所报项目名称的资料扫描件、文件费
汇款凭证(公对公转账)、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扫描件发
送至 邮箱获取遴选文件;
3.4遴选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3.5未按规定时间及报名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日10点00分至10点3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 机:13011866500
邮 箱:zbcg2888@163.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