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长阳县城乡冷链物流园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号农产品分拣中心设备及制冷工程
(招标编号:HBYF-25FZ-06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阳县城乡冷链物流园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农产品分拣中心设备及制冷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 人为湖北金路天成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地点: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三口堰村(民族工业 园内)。2、项目规模:为解决“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难题, 推动区域农产品品牌化、规模化进入全国市场,该项目建设冷链物流园,采购 并安装自动化设备、果蔬加工设备、制冷设备、气调库设备。3、预算金额:69 762975.22元。4、最高限价:68507241.66元。5、工期:合同生效150(日历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设备到货后 安装时间90日历天。承包人同时提供设备相关技术资料(详见工程量清单)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澄清范围内设备 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维保等全部工作内容。7、质量要求:达到招标 人规定的验收要求。8、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 守国家与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阳县城乡冷链物流园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农产品分拣中心设备及制冷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阳县城乡冷链物流园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农产品分拣中心设备及 制冷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 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 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 构按照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 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核查 ,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7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01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①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本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③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以上获取 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售价:人民币4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北宜昌市
注:邮件发送<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彭 工
手 机:15501057535
邮 箱:zbgs555@126.com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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