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专项工程2025年后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26个已建成运营管理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编号豫高股采购-运管-2025-5-总第23号。根据采购内容和《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豫高股法(2025)57号)、《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的意见(试行)》(豫高股法(2025)88号)要求,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决定以定向询比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含联合体各方)。2.具备工程咨询专业乙级资信及以上。3 近五年(2020年7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止)至少完成2项公路工程咨询业绩。4.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5.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含联合体各方)。7.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并符合资质等级和业绩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系人李红亮,联系方式13598090163。通过定向询比,确定北京中交华安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河南交投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15.38万元,以上信息,合法有效,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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